吉林省政策君 发表于 2020-7-2 11:08:42

[案例]130001510 已开出的发票不能抵扣要退回,怎样开具冲红发票?


已开出的发票不能抵扣要退回,怎样开具冲红发票?
[案例]130001510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的通知》(国税发156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补充通知》(国税发18号)规定,如不符合作废条件的,需要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 发票已认证的: 一般纳税人取得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废条件的,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的,购买方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主管税务机关对一般纳税人填报的《申请单》进行审核后,出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销售方凭购买方提供的《通知单》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认证相符的专用发票应作为购买方的记账凭证,不得退还销售方。 发票未认证的: 因开票有误购买方拒收专用发票的,销售方须在专用发票认证期限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申请单,并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专用发票的信息,同时提供由购买方出具的写明拒收理由、错误具体项目以及正确内容的书面材料,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后出具通知单。 销售方凭通知单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申请出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需提交以下资料: 1.《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一式一份) 2.因开票有误购买方拒收专用发票的,销售方须提供由购买方出具的写明拒收理由、错误具体项目以及正确内容的书面材料 3.因开票有误等原因尚未将专用发票交付购买方的,提供由销售方出具的写明具体理由、错误具体项目以及正确内容的书面材料。 销售方凭《通知单》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企业通过开票系统开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并导出为xml文件后,将该文件拷贝到U盘等介质,提供给主管税务机关,由主管税务机关导入该文件并生成通知单。 (注:上述答案仅供参考,具体事宜请向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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