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政策君 发表于 2020-7-2 11:08:04

北京市管公积金 北京住房公积金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政策解读

天津人社局
关于举办“新型药物制剂的开发与评价”国家级高级研修班的通知
津人社办函〔2015〕26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局),有关单位: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2015年高级研修项目计划的通知》(人社厅函〔2015〕94号)要求,定于8 月 23 日 在我市举办“新型药物制剂的开发与评价”国家级高级研修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8 月 23 日 (星期日)至29日,在天津远洋宾馆(天津市河北区远洋广场5号)举办,为期7天,8 月 23 日 报到。
二、参加范围
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从事药品开发、评价、质量控制等相关专业工作的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共100人左右。
三、研修内容
    (一)中国药物制剂的发展方向;
(二)基于释药动力学的药物制剂评价策略与方法;
(三)药物制剂开发中常见问题;
(四)释药技术的理论设计与虚拟评价;
(五)新型药物制剂生物学评价;
(六)基于中药临床核心价值与完整性认识研发策略与实践;
(七)学习交流;
(八)现场考察学习。
四、有关事宜
(一)请参加研修人员根据工作实际,每人撰写1篇与研修内容相关的交流材料,于研修班结束前提交。
(二)报到时每人需提交2张1寸近期免冠照片。研修人员修完规定课程,经考核合格后,由人社部颁发《国家人社部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高级研修项目结业证书》。
(三)参加研修人员往返交通费自理,不收取其他费用。
(四)请各单位于8 月 14 日 (星期五)下午4时前,将参加人员名单传真至天津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联系人:天津市人力社保局专技处 杨杙
联系电话:022-23116958
天津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张老师 王老师
联系电话:13642099639、15122320730、26688930(传真)
电子邮箱:gaoyanban1@163.com

附件:1.报名回执
2.报到地点路程介绍
3.讲师介绍
津人社办函〔2015〕268号 附件


   2015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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