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政策君 发表于 2020-7-2 11:05:28

[案例]130001640 加工产品报废如何缴税?


加工产品报废如何缴税?
[案例]13000164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令2008年第50号)规定: “第十条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第二十四条条例第十条第(二)项所称非正常损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被盗、丢失、霉烂变质的损失。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7年第63号)规定: “第八条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2007年第512号)规定: (注:上述答案仅供参考,具体事宜请向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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