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管公积金 北京住房公积金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政策解读
陕西人社局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陕人社发〔2015〕54号
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杨凌示范区人事劳动局、西咸新区管委会办公室、韩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现将《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实施方案》印发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区)要把全民参保登记工作摆上突出位置,迅速形成聚焦参保登记、研究参保登记、推进参保登记的浓厚氛围。试点地区要成立专门工作小组,建立健全试点工作协调机制,加强相关部门的联系沟通,认真制定工作方案,科学优化工作流程,明确工作职责任务,形成共同推进全民参保登记工作的合力。
二、准确把握试点要求,各市(区)要紧紧围绕“全民参保”目标,主动作为、部门联动,试点先行、逐步推开,因地制宜、确保覆盖,努力做到查不漏户,户不漏人,人不漏项,稳妥推进全民参保登记试点工作,确保全民参保登记试点工作质量。
三、扎实开展试点工作。全民参保登记试点是一项全新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先行试点的市县要找准工作突破口和切入点,把可复制、可推广作为基本要求,同向发力,打好攻坚战,为全面推进全民参保登记工作积极探索,积累经验。
联系人:屈竞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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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7月21日
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实施方案
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重大举措,是中央确定的重要改革任务,有利于加快实现社会保险全覆盖目标,有利于更好维护各类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有利于加强公共服务,创新社会管理,避免和减少重复参保、重复补贴、重复领取待遇,提高公共资源使用效率,促进社保体系可持续发展,为确保我省全民参保登记工作平稳、有序实施,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 全民参保登记计划目标任务及实施范围
(一)积极开发全民参保登记信息管理系统,建立健全市级全民参保登记过度库。
(二)根据部颁标准建立全民参保登记指标体系,制定统一的登记指标和数据技术标准,保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业务专网运行,支持部、省、市、县各级应用,并支持将应用延伸到街道(乡镇)、社区(行政村)等各类经办服务网点。建立健全同步机制,实现动态更新,确保部、省两级全民参保登记库的数据一致。
(三)按照人社部统一要求,以覆盖人数最多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为基础,整合城乡各项社会保险参保信息,进行筛选对比、数据整理、入户调查工作,确保参保登记信息的规范和准确。
(四)强化社会保险经办管理服务。整合服务资源,优化经办流程,提升信息化手段,夯实工作成果,整合服务资源,优化经办流程,提升信息化手段,实现对参保对象全员管理、动态管理、精确管理;推进标准化建设和数据信息跨业务、跨地区、跨部门共享,助力完善社保经办管理服务体制。
全民参保登记适用于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范围内应参加城乡各项社会保险的所有用人单位和个人。重点以户籍人口为主,对非本市户籍常驻人口或已在本地就业人员等未参保人员也要纳入登记范围,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实行长期动态管理。
二、 成立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工作小组
组长:省人社厅党组成员、省社会保障局局长李军
成员:省社会保障局副局长郭林龙
省社会保障局综合处处长贾海员
省医疗保险管理中心主任刘明
省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主任黄志刚
省人社厅数据与网络安全监管中心主任张建忠
全民参保登记计划试点工作办公室设在省社保局综合处。
三、 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安排
按照人社部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我省全民参保登记工作安排如下:
(一)初期试点。2014年7月启动“全民参保登记计划”,西安、宝鸡率先在全省开展全民参保登记试点工作。
(二)扩大试点。2015年制定全省全民参保登记实施方案,在西安、宝鸡、渭南市澄城县试点工作稳步推进的基础上,逐步扩大试点范围。
(三)全面推开。在总结试点市县经验基础上,在全省实施推开参保登记工作,并建成全省全民参保登记库,实现全民参保登记信息动态管理、精准管理。
四、 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实施方法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决定对全民参保登记采取“试点先行,总结经验,因地制宜、逐步推开、确保覆盖”的工作思路,由省厅组织,省社会保障局具体牵头,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具体负责,对辖区内户籍人员、非本地户籍常驻人员社保数据与公安数据进行比对,形成市级全民参保登记,各市全民参保登记数据汇总上传,形成省级全民参保登记库。
(一)各市以基本养老、医疗保险为基础,对比其余各项社保参保信息,进行筛查比对,清理纠正,对信息完整、准确的人员信息进行确认,录入市级全民参保登记库。
(二)对信息不全、错误的单位、人员,各市通过业务办理、自助服务、专项活动等渠道进行补充、完善、矫正。对确定入户调查采集信息的人员,生成《全民参保登记表》,将应参保人员花名册发放到县(区)的乡镇(街道)、社区和行政村,以基层社保机构为主,采取逐个单位排查、重点入户调查以及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等方式,对其基本信息进行采集和补录,完成后确认参保登记,并对相关人员 是否参保进行标注。
(三)跨省异地参保信息由部级进行对比,省级社保经办机构做好省内异地参保信息的比对工作,做好部门间横向互动与系统内上下联动,形成工作合力。
五、 做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工作要求
(一)成立工作机构。各市人社局负责组织开展全民参保登记工作,成立各市全民参保登记工作机构,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全民参保登记工作有关情况,取得地方党委政府大力支持,将全民参保登记列入年度重点工作。
(二)优化资源配备。各市要进一步加强就业、社保、劳动关系、劳动监察、信息综合管理等机构的内部协调,同时加强与公安、民政、卫计等相关政府部门间的相互沟通,实现数据共享,资源互通,达成共识,形成合力,为全民参保登记工作做好资源配备、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加大经办服务平台建设,加强人员培训,为切实做好全民参保登记工作提供必要保障。
(三)加强政策宣传。各市要充分利用电视、网站、报纸等多种媒体,通过发布工作信息、召开相关会议、开展专题宣传、组织专家解读、印发宣传手册、深入基层宣讲等多种有效方式,全方位宣传社会保险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引导广大城乡居民、从业人员主动参保、积极申报,要依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基层工作平台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门户网站,开辟社会保险全民登记的重要意义、主要目标和具体任务,进一步凝聚社会共识,提升全民参保意识,营造良好氛围。
(四)强化督导检查。各市要加大工作开展督导力度,注重过程评估,确保全民参保登记工作按照时序进度有力推进,省厅适时通报各地工作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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