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政策君 发表于 2020-7-2 10:59:17

北京市管公积金 北京住房公积金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政策解读

天津人社局
关于评选推荐全国国土资源管理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
津人社办发〔2015〕121号
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土资源分局,滨海新区规划国土局(滨海新区房管局),市国土房管局相关直属单位及机关处室:
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激励全国国土资源管理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奋发向上、开拓进取,更好地履行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职责,推动国土资源管理事业全面发展,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关于评选全国国土资源管理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人社部函〔2015〕88号)要求,人社部、国土资源部决定评选表彰一批全国国土资源管理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现就做好我市评选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推荐范围和推荐名额
(一)评选推荐范围
1.全国国土资源管理系统先进集体的评选推荐范围:国土资源管理系统各级国土资源行政管理部门及所属单位。
2.全国国土资源管理系统先进工作者的评选推荐范围:在国土资源管理系统工作满5年以上的在职干部职工。
曾经获得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或“先进工作者”称号的个人,近五年来作出新的突出贡献的,可以参加评选。
(二)推荐名额
按照国家分配推荐名额,我市将推荐“全国国土资源管理系统先进集体”3个;“全国国土资源管理系统先进工作者”3名。
原则上各区县、各单位可推荐1个先进集体或1名先进工作者。
二、评选推荐条件
(一)全国国土资源管理系统先进集体评选推荐条件
1.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积极宣传和正确执行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尽职尽责保护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国土资源、尽心尽力维护群众权益,在国土资源调查、规划、管理、保护与合理利用等方面成效显著;
3.国土资源管理机构和规章制度健全,管理规范,运转协调,纪律严明,措施得力,效果明显;
4.领导班子团结协作、作风民主,思想解放、勇于进取,廉政勤政、公道正派,执行力强;
5.干部职工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干部队伍整体素质好,单位风气正,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较强;
6.近5年未发生重大安全、质量等责任事故,无违纪违法案件。
(二)全国国土资源管理系统先进工作者评选推荐条件
1.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土资源管理政策;
2.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恪尽职守,求实奉献,工作业绩显著,为国土资源管理事业改革发展作出突出贡献;
3.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恪守职业道德规范,顾全大局,团结同志,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4.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清正廉洁,充分发挥表率作用;
5.勤奋好学,勇于创新,具有较好的专业素质和综合能力,具有较强的职业技能和业务水平;
6.在重大自然灾害或社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中表现突出,为保护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出突出贡献。
三、评选推荐程序和要求
(一)评选推荐程序
评选推荐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按照自下而上、逐级推荐、差额评选、民主择优的方式进行,严格执行“两审三公示”程序,即实行初审和复审两次审核,分别在本单位公示、市级范围公示和全国范围公示。
1.按照评选推荐条件,被推荐对象由所在单位民主推荐,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并在本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被推荐对象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
2.各单位确定拟推荐对象后,报天津市国土资源管理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查。市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以适当方式组织召开民主推荐会,进行民主推荐,并参考民主推荐结果,结合事迹材料提出拟推荐意见,报天津市国土资源管理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市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对拟推荐意见进行审议,研究确定我市推荐对象,报全国国土资源管理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全国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初审。
3.全国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初审并确定的正式推荐对象,由市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市人力社保局和市国土房管局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推荐单位名称、个人姓名和简要事迹,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4.市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在市级范围内公示后,将正式推荐材料上报全国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
5.经全国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确定拟表彰对象,并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6.全国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公示情况,研究确定正式表彰对象。
(二)评选要求
1.明确责任,逐级推荐。各区、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本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本地区的推荐工作;市国土房管局机关、直属单位的申报工作由局人事处负责。推荐工作要坚持自下而上、层层把关、逐级审核,充分发扬民主,接受群众监督,做到社会公认。
2.面向基层,面向一线。评选工作要向基层单位和基层一线的干部职工,尤其是向长期在条件艰苦、工作困难岗位工作的同志倾斜。副司局级或者相当于副司局级以上单位和个人不作为推荐对象,县处级干部比例控制在先进工作者总数的20%以内。在事业单位担任领导职务、具有高级职称并在学术、科研等方面做出特殊贡献的专家和学术带头人,可按科研人员对待。
3.严格标准,确保质量。评选推荐工作要坚持评选条件和标准,以政治表现、工作业绩和贡献大小为主要衡量标准,优中选优。要确保所推荐的对象具有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得到干部群众的广泛认可。对推荐对象要采取适当方式进行考察了解,无异议后方可上报;对推荐的先进工作者,须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征求干部管理、纪检监察和卫生计生等部门的意见。
4.严格程序,按时上报。各区县、各单位要严格履行规定程序,于8 月 14 日 (星期五)前将推荐对象有关材料报市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包括:加盖推荐单位公章的推荐审批表及先进事迹材料。 上述材料用A4纸规格上报,一式5份。推荐的先进工作者需附2寸免冠彩色近照5张。所有上报材料(包括照片)同时报送电子版,并请注明单位名称或姓名。上报材料要手续齐全,先进事迹材料要内容真实、重点突出,反映工作以来的一贯表现和重点事迹,字数控制在2000字左右。相关材料电子版可在国土资源部门户网站www.mlr.gov.cn下载。
5.加强监督,严肃纪律。要加强对推荐评选工作的监督检查,严肃评选纪律,认真处理群众举报,杜绝暗箱操作。对于伪造身份、事迹骗取荣誉或未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规定程序推荐的单位和个人,经查实后撤销其评选资格。对于在推荐评选和授予荣誉称号工作中有严重失职渎职或者弄虚作假、借机谋取私利、收受贿赂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人员,移送纪检监察部门,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对于已授予荣誉称号的表彰对象,如发生违法违纪行为,将撤销其所获荣誉称号,并收回奖牌、奖章、证书,停止其享受的有关待遇。
四、奖励办法
坚持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的原则。对评选出的先进集体授予“全国国土资源管理系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颁发奖牌和证书;对评选出的先进个人授予“全国国土资源管理系统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颁发奖章和证书,享受省部级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待遇。
五、组织领导
市人力社保局、市国土房管局联合成立天津市国土资源管理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次评选推荐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评选推荐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市国土房管局人事处。

联系人:市国土房管局人事处 韩靖
联系电话:23322337、23145251(传真)
地址邮编:天津市和平区曲阜道88号 300042
电子邮箱:hanshilong88@vip.sina.com
市公务员局考核奖惩处 高鹏
联系电话:83605568
地址邮编:天津市和平区解放北路167号 300040

附件:天津市国土资源管理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



市人力社保局 市国土房管局
2015 年 8 月 6 日








附件

天津市国土资源管理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
工作者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领导小组:
组 长:蔡云鹏 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局长
副组长:许 南 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副局长
张志升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副局长
张志强 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副局长
王德铭 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副巡视员
白文涛 市公务员局副局长
成 员:孙振昆 市公务员局考核奖惩处处长
郑云祥 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组织部部长兼人事处处长
俞晓群 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办公室主任
韩晓明 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
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 任: 孙振昆(兼)、郑云祥(兼)
成 员:韩 靖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局人事处副调研员
高 鹏 市公务员局考核奖惩处主任科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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