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管公积金 北京住房公积金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政策解读
天津人社局关于印发2015年推动社会保险扩面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津人社办发〔2015〕136号
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单位:
现将《2015年推动社会保险扩面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5 年 8 月 31 日
2015年推动社会保险扩面工作实施方案
一、目标措施
继续以中小企业、私营企业、劳务派遣单位及农民工、灵活就业人员、中断缴费人员、新毕业院校学生等就业人群为重点,加大扩面征缴工作力度,确保完成全年实际缴费289.14万人的目标任务。重点采取以下措施:
(一)落实资源排查,促进应保尽保。按照《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做好社会保险扩面资源排查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15〕91号)要求,各区县把握三个重点,做好排查工作:一是对未参保缴费人员在50人以上的用人单位(见附件1),要进行现场排查,了解经营状况,用工情况,督促用人单位限期办理参保登记;二是针对未参保的公积金缴存人员,要登门入户、逐人排查,核实用人情况和工资发放情况,督促用人单位全员足额缴费;三是对疑似从事劳务派遣、但未参保缴费单位(见附件2),要逐户深入派遣单位,摸清情况,核准人数,及时督促用工单位与派遣单位为被派遣人员参保缴费。上述扩面资源排查工作,各区县要倒排工期、合理安排、全力推进,务于9月底前完成。
(二)落实派遣新政,促进规范缴费。根据《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劳务派遣用工参加社会保险有关问题暂行规定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4〕90号)要求,推进劳务派遣单位分户缴费。各区县倒排工期,加大力度,实现应分尽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以分户结算为契机,与扩面资源排查相结合,加大对派遣用工单位的劳动监察和审计稽核,发现少报、漏报缴费人数的行为,责令限期改正;二是各区县组织开展规范劳务派遣用工参保缴费执法检查专项行动,对未实行用工单位代缴社会保险费的劳务派遣机构和用工单位,要责令限期改正,实现由用工单位代缴社会保险费,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三)落实缴费管理,促进接续参保。继续以贯彻落实《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商贸城和亿元楼宇内用人单位及个体工商户参加社会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4〕28号)、《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职工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4〕58号)等规定为抓手,着力促进城乡各类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一是各区县以辖区内中断缴费人员为重点,采取电话沟通、上门宣传、媒体告知等方式,引导中断人员尽快接续缴费。特别要关注正在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人员,区县人力社保局与经办机构加强对接,掌握就业状况和缴费需求,动员及时续保;二是掌握应届大中专毕业生的就业动态,跟进企业用工需求、跟进自主创业意愿、跟进社保补贴政策,做好宣传引导,及时办理参保缴费。
(四)落实同舟计划,促进农民工参保。落实《市人力社保局市建委市安全监督局市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建筑业农民工工伤保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5〕28号)要求,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摸清参保底数。主动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接,结合市人力社保局下发的全市建设项目投资分布清单,组织人力摸底排查,核准项目开工情况、工程周期、用工情况以及工程总造价等基本情况,做到资源明、底数清。二是联动推进参保。建立相关职能部门的联动机制,深入新建、在建项目,宣传政策、督促参保,确保新建项目应保尽保;对在建项目,按照剩余工期折算工伤保险缴费额,提高建设项目参保率。三是加强督导调度。市人力社保局将组织相关部门成立建设项目参保联合督导检查组,调度全市参保情况,深入区县检查区域内新建、在建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建筑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等情况。定期向区县政府通报建设项目参保情况,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五)落实信息共享,拓宽扩面渠道。主动适应经济发展的新常态,紧紧围绕“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新形势,强化部门沟通,完善信息共享机制,拓展扩面信息收集渠道,重点做好“五个对接”:一是加强与就业和培训对接。参保缴费信息要与就业登记信息进行实时比对,建立社保缴费与技能培训联动机制,实现就业一人、参保一人,享受在职培训补贴人员全员参保。二是与享受科技型中小企业补贴发放政策对接。主动跟进科委补贴发放政策执行情况,及时掌握企业的经营和用工现状,锁定重点,促进参保。三是与“一助两促”政策对接。盯住享受贷款政策的小微企业,主动跟进,做好参保服务。四是与自贸区登记注册企业对接。及时掌握企业登记注册情况和经营情况,主打服务牌,简化手续,实现注册一户、参保登记一户。五是与出口退税政策对接。加强与海关的联系,及时获取退税企业信息,比对参保缴费情况,做到退税企业全员参保足额缴费。
二、组织保障安排
为进一步推进扩面征缴,9-11月份组织开展全系统“扩面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各区县要加强领导、充实力量、制定方案、明确重点,全力推动,确保完成2015年扩面任务指标。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机构。结合扩面工作需要,调整市社会保险扩面工作领导小组成员。长起同志任组长,承明、瑞均同志担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成员由局办公室、法规处、综合计划处、职工养老处、居民养老处、医险处、工伤处、劳动监察处、基金监督处(联合执法办公室)主要负责同志,社保中心分管主任、基金征缴处、审计稽核处、综合计划处主要负责同志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社保中心征缴处,负责全市扩面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推动工作;负责扩面运行分析、督导检查、定期通报等工作。各区县应结合本地区工作实际,调整扩面工作小组成员,由主管区长任组长,区县人力社保局长、社保分中心主任任副组长,人员按照人力社保局与社保分中心1:1的比例配置。各区县要在9 月 10 日 (星期四)前将充实调整后的扩面小组成员报市人力社保局扩面工作领导办公室。
(二)明确分工,细化工作职责。在市扩面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各部门要各尽其责,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市人力社保局相关业务处室要把社保扩面作为一项重要职责,结合今年扩面工作重点和难点,研究出台促进参保、吸引缴费的扩面政策。市社保中心相关业务处室及时对接扩面政策,制定经办意见,统筹扩面资源的对接,指导调度扩面排查情况,实现动态管理。二是各区县人力社保局和社保分中心要结合区域扩面工作重点,制定有针对性的工作措施,9—11月份将有参保资源,经多次工作仍以各种理由拒不参保的单位,每月分三次(10、20、30日)上报市扩面领导小组办公室。三是扩面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整理各区县上报资源并及时将“重点检查用人单位名单”提交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和审计稽核部门。
(三)加强督导,强化考核通报。四季度,局领导带队深入扩面工作进展慢、难度大的区县进行现场督导。同时严格按照《2015年社会保险扩面考核办法》按季通报。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区县要将扩面工作作为今年人力社保工作的重中之重抓紧、抓实、抓好,各司其职、攻坚克难、协同推进,确保全年扩面指标任务完成。
(二)加强沟通,形成合力。各区县扩面工作小组要积极争取区县政府对扩面工作的支持,加强职能部门的沟通协作,达成扩面共识,整合多方力量,形成工作合力,做实扩面工作。
(三)转变作风,务求实效。各区县要结合“三严三实”教育活动要求,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加大宣传力度,优化流程,减少要件,为参保单位提供方便、快捷的经办服务。
联 系 人:王学庆
联系电话:23030259
附件:1.2015年社会保险扩面资源中50人以上单位统计
表
2.2015年社会保险扩面资源中疑似劳务派遣单位统计表
3.2015年7月份企业养老保险缴费人数完成进度
统计表
4.2015年7月份扩面资源排查工作进度统计表
5.2015年建设项目农民工工伤保险完成情况表
津人社办发〔2015〕136号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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