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管公积金 北京住房公积金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政策解读
天津人社局关于评选推荐东中线一期工程建成通水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的通知
津人社办发〔2015〕143号
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辰、西青、武清区南水北调工程征迁机构,市水务工程建管中心,市南水北调工程征地拆迁管理中心,市南水北调办机关各处室:
为鼓励先进、宣传典型、弘扬正气,人社部、国务院南水北调办拟评选表彰一批东中线一期工程建成通水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务院南水北调办关于评选东中线一期工程建成通水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的通知》(人社部函〔2015〕191号)要求,现将我市评选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推荐范围和名额
(一)评选推荐范围
参加南水北调中线一期天津干线天津市1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工作的市级和区县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包括参与主体工程建设的建管、施工、监理、设计单位及其工作人员。
(二)评选推荐名额
1.推荐名额:按照国家名额分配,我市拟评选推荐先进集体3个,先进工作者、劳动模范3名。
2.名额分配:根据差额推荐要求和我市南水北调实际情况,决定分配北辰、西青、武清区南水北调征迁机构分别推荐先进集体1个、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1名(科级及以下人员);市水务工程建设管理中心推荐建管、施工、监理、设计单位各1个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1名(其中处级干部不能超过1名);市南水北调工程征地拆迁管理中心推荐先进集体1个,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1名;市南水北调办机关各处推荐先进集体1个,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1名。
二、评选推荐条件
(一)先进集体评选推荐条件
1.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模范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南水北调工程建设的相关决策部署。
2.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以及南水北调工程建设的各项规章制度,管理规范,纪律严明,措施有力,无违法违纪现象,未发生重大安全、质量责任事故。
3.领导班子团结协作、勤廉自律,密切联系群众,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干部职工队伍积极向上、和谐稳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行为规范和工作能力。为南水北调中线一期工程建成通水作出突出贡献,树立了良好社会形象。
(二)先进工作者、劳动模范评选推荐条件
1.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理想信念坚定,在思想、政治、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模范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南水北调工程建设的相关决策部署。
2.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严格执行南水北调工程建设的各项规章制度,严于律己,清正廉洁,科学管理,精心作业,无违法违纪情况,无安全、质量事故责任。
3.热爱本职工作,潜心钻研业务,勇于开拓创新,兢兢业业,无私奉献,作风优良,品德高尚,模范带头作用强,为中线一期工程建成通水作出了突出贡献。
三、评选推荐程序和要求
(一)归口负责,逐级推荐。各有关单位负责推荐所辖范围内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评选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自下而上、逐级推荐、差额评选、民主择优的方式进行。
(二)严格执行“两审三公示”程序。即:实行初审和复审两次审核,分别在本单位、市级和全国范围公示。
1.拟推荐对象由所在单位民主推荐,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并在本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推荐对象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
2.对公示无异议的人选和集体,各推荐单位须撰写初审推荐工作报告,内容包括:本单位初审推荐工作组织情况、推荐过程、推荐对象本单位公示及举报受理情况,并按推荐顺序填写《推荐对象汇总表》,在规定时间内报送天津市评选推荐全国南水北调东、中线一期工程建成通水先进集体、先进劳动者和劳动模范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通水评选推荐领导小组办公室”)。
3.市通水评选推荐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上报材料进行审核,确定正式推荐对象后报全国通水表彰办公室。
4.全国通水表彰办公室进行初审并反馈正式推荐对象后,在市人力社保局和市水务局主要媒体对正式推荐对象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单位名称(个人姓名)和简要事迹,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各推荐单位向市通水评选推荐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正式推荐材料,包括推荐工作报告、《推荐对象汇总表》、《东、中线一期工程建成通水先进集体推荐审批表》、《东、中线一期工程建成通水先进个人推荐审批表》、《机关事业单位干部征求意见表》(相关表格可在市水务局门户网站自行下载,下载地址:www.tjsw.gov.cn)、公示材料原件等。
5.通水表彰办公室对正式推荐对象进行复审,确定拟表彰对象,在全国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根据公示情况提出表彰对象名单,报人社部、国务院南水北调办审定。
(三)坚持面向基层、面向一线。严格评选推荐条件,重点向长期在条件艰苦、工作困难地方的集体和个人倾斜。副局级或相当于副局级以上的单位,县级以上党委、政府和副局级以上干部不参与评选,处级干部比例控制在先进工作者、劳动模范总数的20%以内。
(四)坚持评选标准,突出实际业绩。各推荐单位要严格按照评选推荐条件和规定程序开展评选工作,以政治表现、工作业绩、贡献大小作为衡量标准,认真做好把关工作,坚持优中选优,确保推荐对象的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要严把政治关、条件关、事迹关,对推荐程序的规范性、推荐材料的真实性切实负起责任,坚决杜绝带“病”表彰。被推荐对象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征得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并征求纪检、监察、卫生计生等部门意见。被推荐对象为企业或企业负责人的,由推荐单位征求纪检、监察、工商、税务、环保、人力社保、安全生产、卫生计生等部门意见(企业和个人不得出面向有关部门征求意见),并出具有关材料。凡存在违反国家政策、法规,发生较大安全生产事故,在审计稽查中发现较大问题,或存在严重职业危害,拖欠职工工资,欠缴职工社会保险等行为的,该单位及其负责人不能参加推荐评选。
(五)严肃评选纪律,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所有候选集体和个人平等参选,不搞“弱势陪选”、“戴帽推荐”。对未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规定程序推荐的单位和个人,经查实后撤销其评选资格。对于在推荐评选和授予荣誉称号工作中有严重渎职或者弄虚作假、借机牟利、收受贿赂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人员,按有关规定予以严处。市通水评选推荐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实地考察。
(六)按时报送材料,确保工作进度。要按时、保质、按分配推荐名额报送推荐对象有关材料,确保工作进度,逾期不报视为放弃。各推荐单位于9 月 30 日 (星期三)前将初审推荐材料报送市通水评选推荐领导小组办公室,11 月 2 日 (星期一)前报送复审材料。正式推荐材料报送纸质版和电子版,纸质版用A4纸打印,一式5份。要严格按照填表说明填写相关表格,不得随意改变格式。
四、奖励办法
对评选出的先进集体授予“南水北调东、中线一期工程建成通水先进集体”荣誉称号,颁发奖牌和证书。
对评选出的先进个人授予“南水北调东、中线一期工程建成通水先进工作者(劳动模范)”荣誉称号,颁发奖章和证书,享受省部级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待遇。
五、组织领导
市人力社保局、市南水北调办成立天津市评选推荐全国南水北调东中线一期工程建成通水先进集体、先进劳动者和劳动模范领导小组(名单详见附件),负责本次评选表彰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南水北调办综合处,负责评选推荐日常工作。
各推荐单位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密切配合,做好有关评选工作。请于9 月 23 日 (星期三)前将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包括办公电话、手机、传真)报送市通水表彰办公室。
联系人:市南水北调办综合处 商涛
联系电话:58790717、58790719(传真)
电子邮箱:tjnsbdbgs@163.com
地址邮编:天津市河西区环湖南道5号 300061
市公务员局考核奖惩处 高 鹏
联系电话:83605568、23316609(传真)
电子邮箱:gwykjc@163.com
地址邮编:天津市和平区解放北路167号 300040
附件:天津市评选推荐全国南水北调东中线一期工程建成通水先进集体、先进劳动者和劳动模范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
市人力社保局 市南水北调办
2015 年 9 月 22 日
附件
天津市评选推荐全国南水北调东中线一期
工程建成通水先进集体先进劳动者和
劳动模范领导小组及办公室
成员名单
领导小组
组 长:朱芳清 市南水北调办主任
汤建华 市公务员局局长
副组长:张文波 市南水北调办专职副主任
白文涛 市公务员局副局长
成 员:董树龙 市南水北调办综合处处长
徐俊华 市公务员局考核奖惩处副处长
李宪文 市南水北调办综合处副处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 任:董树龙(兼)
徐俊华(兼)
副主任:李宪文(兼)
成 员:高 鹏 市公务员局考核奖惩处主任科员
商 涛 市南水北调办综合处科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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