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政策君 发表于 2020-7-2 10:4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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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人社局
关于征集2016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高级研修项目选题的通知
津人社办发〔2015〕201号
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部委办局(集团总公司)、人民团体、大专院校人力资源(教育)部门,市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有关单位:
为推动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加大高层次、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力度,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征集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2016年高级研修项目选题的通知》(人社厅函〔2015〕392号)和《天津市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继续教育高级研修项目管理办法》(津人才办〔2014〕26号)要求,我市将于2016年继续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高级研修项目,现将选题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范围
(一)围绕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培养高层次、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为重点。
(二)以航空航天、石油化工、装备制造、电子信息、生物制药、新能源新材料、轻工纺织、国防科技、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现代交通、城市规划、生态环保、教育卫生、文化艺术、宣传思想、防灾减灾和政法等18个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为主,兼顾各部门和行业发展需求。
(三)突出服务“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一带一路”、“京津冀协同发展”等国家重大发展战略,以及我市“全国先进制造研发基地、北方国际航运核心区、金融创新运营示范区、改革开放先行区”的功能定位。
二、承办要求
(一)高级研修项目要按照高水平、小规模、重特色的要求,精心设置研修课程,邀请权威专家授课,并选择内容较新、具有较高指导价值的教材、课件、参考资料供学员学习。
(二)高级研修项目研修时间不少于5天,采取主题报告、专题研讨、学术交流、现场教学、实地考察等多种有效方式进行研修,考察活动要结合教学内容,注重实效,严禁以旅游方式替代考察活动。
(三)高级研修项目应当面向全社会招收学员,每期研修班学员50人左右。研修学员一般应当是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或管理人员。根据需要可适当吸收一定数量的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或职称)的业务骨干参加,人数一般不超过每期学员总人数的20%。
(四)高级研修项目承办单位要组织学员结合研修内容和岗位工作完成一篇论文或研究报告,作为考核研修效果的主要依据,也可组织学员针对研修的中心问题深入研讨,集体撰写论文或研究报告,以指导实际工作和为决策提供参考。
(五)入选市级的高级研修项目由市人才基金给予专项资助,具体标准参照《天津市党政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执行;入选国家级的高级研修项目由中央财政专项资助。资助经费主要用于支付高级研修项目的住宿费、伙食费、培训场地费、讲课费、培训资料费、交通费等,承办单位不得向学员收取任何费用。
三、申报要求
请各单位按照上述选题范围和承办要求精心组织申报,提出研修选题。选题应明确研修项目的课题名称、研修目的和作用、研修内容和方式、培养对象、授课专家情况以及举办时间、地点等内容。经审核汇总后,我局将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突出重点领域、兼顾各部门和行业发展需求的原则,结合各单位以往高级研修项目组织实施情况,择优向人社部推荐国家级高级研修项目选题,争取列入国家级高研班计划。待国家级高研班计划公布后,制定下发2016年天津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高级研修项目计划。2016年市级高级研修项目原则上不超过20期。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专业技术人员高级研修项目的征集工作,认真填写《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2016年高级研修项目申报表》(一式3份),经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后,于2016 年 1 月 14 日 (星期四)前连同电子版报送市人力社保局专技处。

联 系 人:杨杙
联系电话:23116958
电子邮箱:tj_jxjy@163.com

附件: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2016年高级研修项目申报表

津人社办发〔2015〕201号 附件

   2015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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