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管公积金 北京住房公积金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政策解读
内蒙古人社局关于开展创业培训工作专项督查调研及示范教学活动的通知
各盟市就业服务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就业服务局:
自治区创业就业工程实施以来,创业培训政策体系 不断完善,创业培训师资质量逐年提高,创业培训促进创业带动就业成效明显。 但也存在 创业培训 实训质量有待提高、创业培训师资管理较为松散、创业培训技术规范执行不严格、定点培训机构认定不严谨等问题。 为进一步推进和规范全区创业培训工作,提高培训质量,按照建立“统一标准、规范运作、运行高效”管理体系的要求,自治区决定于近期 组织 开展创业培训工作 专项 督查调研及示范教学活动, 现就有关 事宜 通知如下:
一、调研内容
各地区贯彻落实《关于规范创业培训机构认定、师资认证和证书管理等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331号)、《关于落实内政办发135号文件做好相关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发58号)、《内蒙古自治区创业培训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的基本情况及取得的效果, 执行过程中 存在 的主要问题,完善 创业培训、创业实训工作 的意见 和 建议。 具体包括:
(一) 创业培训的执行情况。 创业培训技术标准执行情况、创业培训定点机构认定情况、创业培训教材和证书使用情况;创业培训各层次师资管理情况,师资派遣、师资年检工作开展情况,培训教师的教案、课件、授课及培训后续支持服务情况;培训班师资配备、使用,学员档案管理建设情况,学员出勤情况, 结班考评制度执行情况; 教学档案管理情况。
(二)现场观摩创业培训示范教学。 本次督查调研,各盟市要组织 讲师、培训机构负责人、 培训 学员 参加的教学示范课。按照 教学 计划 进度 , 随班 听课、 随机抽 取 讲师对教学内容 进行教学 示范课 试讲, 并征求 培训学员、 讲师 和 培训机构 负责人 对 组织实施 创业培训的意见和建议 ;参与此次督查调研的国家级创业培训师进行现场示范教学。
二、调研方式
(一)现场督查。 查阅创业培训定点机构认定、创业培训班开班、师资管理、学员管理、后续服务跟踪等相关资料,现场考查定点培训机构条件、设施以及创业培训、创业实训开展情况,实地观摩创业培训发现问题,开展示范教学活动。
(二)专题座谈。 召集创业培训管理机构、创业培训定点机构管理服务人员、承担授课任务的老师、参加创业培训的学员以及成功创业人员座谈会,了解工作中遇到的具体问题,听取对创业培训、创业实训政策的意见和建议,并给与现场指导。
三 、 调研 安排
各盟市要对照调研内容 自行组织开展本地区调研 工作 , 进行系统梳理, 对照创业培训技术标准,找出存在的问题及原因,提出建设性意见, 形成调研报告,务必于7月15日前将电子版报自治区就业服务局培训处。我局在7-8月间,抽调2名国家级创业培训师,一同赴相关盟市督查调研。同时,按照就近就地的原则,将抽调其他国家级创业培训师参与本盟市或附近盟市的的督查调研。抽调人员交通、住宿费用由所在单位解决。督查调研组 所到地区调研盟市本级及2个左右旗县区, 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联系人: 苏得时 武国婷
联系电话:0471—6606283 66062276606281(传真)
邮 箱 :17641695@qq.com
内蒙古自治区就业服务局
2015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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