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政策君 发表于 2020-7-2 10:38:25

北京市管公积金 北京住房公积金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政策解读

内蒙古人社局
关于开展全区就业创业重点工作任务督查的通知

   各盟市就业服务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就业服务局:
为了深入贯彻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3号) 精神,积极推进经济新常态下就业创业工作,全面落实年初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精神,全力确保创业担保贷款、就业技能培训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我局决定开展重点工作任务督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督查事项
(一) 创业 担保贷款 发放情况。 创业担保贷款基本情况,截止2015年7月,累计建立担保基金总数、基金来源以及使用情况;2015年1-7月,发放创业 担保贷款 数、发放创业 担保贷款 户数(含劳动密集型小企业)、成功创业人数、创业带动就业人数。创业担保贷款工作中 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措施、逐月预测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及预测依据。
(二)就业技能培训工作进展情况(包括城镇、农牧民)。 2015年1-7月,就业技能培训任务完成情况、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重点了解各地 执行就业技能培训政策、培训机构管理、培训质量管理、特色培训品牌以及“订单式”、“定向式”、“定岗式”培训工作进展情况。
二 、时间安排
201 5 年 8中旬 — 9 月 中旬 ,赴部分地区 进行重点 调研 (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
三、具体要求
(一)各地区要高度重视此次督查工作,将督查事项及时向政府和主管部门汇报。
(二)各地区要精心组织自查工作, 重点分析预测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存在的困难、提出确保年度任务的举措, 形成 自查 报告,并请于201 5 年 8 月 20 日之前报 自治区就业服务局培训处。
(三)各盟市要加强本地区就业创业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督查调研。自治区从9月起建立重点工作月调度制度,各盟市在每个月结束后5日内,将督查事项运行情况、采取的措施以及后续推进工作安排,以书面形式报自治区就业服务局培训处。
(四)督查将采取听工作汇报、查阅资料、召开座谈会、实地走访等多种形式进行。请各盟市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联系人: 陈禹
电话: 0471-6606282 6606281(传真)
邮箱: tktchenyu@163.com



内蒙古自治区就业服务局
2015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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