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政策君 发表于 2020-7-2 10:37:34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启用新版增值税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启用新版增值税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增值税发票管理,满足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工作需要,税务总局决定对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以下简称普通发票)进行改版,同时提升专用发票和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货运专票)防伪技术水平。现将启用新版增值税发票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发票代码的调整
发票代码第8位代表发票种类,货运专票由“7”调整为“2”,普通发票由“6”调整为“3”。
二、发票内容的调整
(一)调整专用发票部分栏次内容,将“销货单位”栏和“购货单位”栏分别改为“销售方”和“购买方”,“货物或应税劳务名称”栏改为“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票尾的 “销货单位:(章)”改为“销售方:(章)”。专用发票联次用途也相应调整,将第一联“记帐联:销货方计帐凭证”改为“记账联:销售方记账凭证”,第二联抵扣联用途“购货方扣税凭证”改为“购买方扣税凭证”,第三联发票联用途“购货方计帐凭证”改为“购买方记账凭证”。调整后的专用发票票样见附件1。
(二)调整普通发票部分栏次内容,将“销货单位”栏和“购货单位”栏分别改为“销售方”和“购买方”,“货物或应税劳务名称”栏改为“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票尾的 “销货单位:(章)”改为“销售方:(章)”。发票联次用途也相应调整,将第一联“记账联:销货方计账凭证”改为“记账联:销售方记账凭证”,第二联发票联用途“购货方计账凭证”改为“购买方记账凭证”。调整后的普通发票票样见附件2。
三、提升专用发票和货运专票防伪技术水平
取消发票监制章和双杠线微缩文字防伪特征。在保留部分防伪特征基础上,增加光角变色圆环纤维等防伪特征。
四、其他有关问题
自2014年 8月 1日起 启用新版专用发票、货运专票和普通发票,老版专用发票、货运专票和普通发票暂继续使用。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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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增值税专用发票票样(略)
2.增值税普通发票票样(略)?
3.增值税专用发票和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部分防伪措施
国家税务总局
2014年07月08日

    增值税专用发票和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

部分防伪措施

一、光角变色圆环纤维
(一)防伪效果
防伪纤维的物理形态呈圆环状随机分布在发票的发票联、抵扣联和记账联专用纸张中,在自然光下观察与普通纸张基本相同,在365nm紫外光照射下,圆环靠近光源的半圆环为红色,远离光源的半圆环为黄绿色(如下图所示)。
   
(二)鉴别方法
使用标准365nm紫外光源以小于45度的角度照射环形纤维,靠近光源的半圆环为红色,远离光源的半圆环为黄绿色。
二、造纸防伪线
(一)防伪效果
在发票的发票联、抵扣联和记账联专用纸张中含有造纸防伪线,防伪线在自然光下有黑水印的特点,在365nm紫外光照射下,为红蓝荧光点形成的条状荧光带(如下图所示),防伪线据票面右边缘20mm -80mm 。
(二)鉴别方法
在日光下对光观察防伪线呈现黑色线状水印,使用标准365nm紫外光源垂直照射防伪线呈现红蓝荧光点形成的条状荧光带。
三、防伪油墨颜色擦可变
(一)防伪效果
发票各联次左上方的发票代码使用防伪油墨印制,油墨印记在外力摩擦作用下可以发生颜色变化,产生红色擦痕(如下图所示)。
   
(二)鉴别方法
使用白纸摩擦票面的发票代码区域,在白纸表面以及地区代码的摩擦区域均会产生红色擦痕。
四、专用异型号码
(一)防伪效果
发票各联次右上方的发票号码为专用异型号码,字体为专用异型变化字体(如下图所示)。
   
(二)鉴别方法
直观目视识别。
五、复合信息防伪
(一)防伪效果
发票的发票联、抵扣联和记账联票面具有复合信息防伪特征。
(二)鉴别方法
使用复合防特征检验仪检测(如下图所示),对通过检测的发票,检验仪自动发出复合信息防伪特征验证通过的语音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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