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130001202 固定资产没有取得相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是不是可以全额低扣进项税?
固定资产没有取得相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是不是可以全额低扣进项税?
[案例]130001202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的有关规定,自2009年1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固定资产发生的进项税额,符合抵扣条件的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凭增值税扣税凭证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纳税人允许抵扣的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2009年1月1日以后实际发生,并取得2009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上注明的或者依据增值税扣税凭证计算的增值税税额。 纳税人购买的固定资产符合抵扣条件的可按上述规定申报抵扣,无需分期抵扣。 (注:上述答案仅供参考,具体事宜请向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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