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管公积金 北京住房公积金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政策解读
天津人社局关于印发天津市2016年春风行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津人社办发〔2016〕18号
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单位:
现将《天津市2016年春风行动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16 年 2 月 6 日
天津市2016年春风行动
工作实施方案
为促进农村劳动者特别是农村贫困人口转移就业,满足企业和各类单位用人需求,市人力社保局、市扶贫办、市总工会、市妇联定于2月中旬起在全市组织开展“春风行动”,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活动主题
搭建供需平台,促进转移就业。
二、活动时间
2016年2月中旬至3月底。
三、服务对象
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有转移就业意愿、创业愿望的农村劳动者;有用人需求的企业和各类单位;其他有就业创业意愿的劳动者。
四、活动目标
在春风行动期间,通过集中开展就业服务活动,让有转移就业意愿的农村劳动者特别是农村贫困人口得到有效的政策咨询、岗位信息、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有技能提升愿望的得到免费技能培训;有创业愿望的得到创业培训、创业服务和相应的政策扶持;有用人需求的企业和各类单位得到便捷有效的就业服务。
五、活动内容
(一)广泛收集信息。各区县人力社保部门及有关单位要结合当地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需求,多渠道收集岗位信息,深入了解市场供求状况。依托乡镇、街道、社区等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深入走访本地农村、社区和各类用人单位,广泛收集劳动者求职、用人单位招聘信息。准确掌握农村劳动者特别是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的基本情况、求职意愿和就业服务需求,为搞好精准服务打基础。
(二)促进供需对接。各区县人力社保部门及有关单位要因地制宜创新供需对接方式,更好地满足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需求。坚持服务下沉,在依托现有服务场所和活动方式进一步搞好就业服务的基础上,可利用赶集日、流动市场等,组织开展专场招聘会,将岗位信息送到乡镇、村,着力推进公共就业服务向基层延伸,但要切实保证活动的安全。充分利用信息网络、平面媒体、移动通讯等手段,广泛发布岗位信息、就业服务和政策法律信息,帮助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实现有效对接。对贫困地区农村贫困人口,要针对其意愿开展有组织劳务输出服务活动,做好跨区域劳务合作,帮助有能力和意愿的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转移就业。
(三)加强技能培训。各区县人力社保部门及有关单位要根据市场需求,积极组织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技能培训,努力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引导农村劳动者特别是农村贫困人口主动参加培训,提高技能水平。强化实际操作技能训练和职业素质培养,面向市场需要和劳动者需求开设培训项目和课程,提高培训质量和效果。鼓励校企合作,开展定向、订单式职业技能培训,努力实现“培训一人、就业一人”。切实落实职业培训补贴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政策,确保符合条件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都能享受到。
(四)扶持返乡创业。各区县人力社保部门及有关单位要进一步落实好各项就业创业扶持政策,促进农民工返乡创业。强化创业培训,开发和实施有针对性的创业培训项目,并按规定给予创业培训补贴支持。依托基层公共平台集聚政府公共资源和社会其他各方资源,组织开展专项活动,为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提供有效服务。降低返乡创业门槛,落实定向减税和普遍性降费政策,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强化返乡创业金融服务,帮助创业者实现成功创业和健康发展。
(五)大力宣传引导。各区县人力社保部门及有关单位要结合活动内容和工作对象特点,广泛开展宣传。利用各种渠道和媒介,及时发布春风行动活动安排,引导农村劳动者接受公共就业服务,引导用人单位稳定用工。深入基层特别是贫困地区,采取群众喜闻乐见和灵活多样的形式,全面宣传就业政策,扩大活动声势和影响,使群众真切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关怀。在去年“我和春风行动的故事”征文活动的基础上,继续收集和宣传一批通过春风行动实现就业创业的农村劳动者和热心服务群众的基层工作人员的先进典型,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六、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人力社保局成立春风行动领导小组,于茂东副局长担任组长,就业促进处(失业保险处)处长李惠廷、职业能力建设处处长李树岭、农民工工作处处长苏圣龙担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人力社保局就业促进处,负责春风行动的日常工作,对全市活动进行指导、协调。各区、县人力社保部门及有关单位要成立相应的“春风行动”领导小组,按照全市部署要求,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具体工作目标、任务、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二)创新活动开展。各区县人力社保部门及有关单位要结合实际,创新活动内容和形式,制定有针对性的工作方案,及时研究解决新情况、新问题,提高服务质量和活动效果,积极发挥活动的示范效应,扩大活动的社会影响。
(三)做好统计总结。各区县人力社保部门及有关单位要加强与上级及有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及时准确做好相关统计、汇总和上报工作。请各区县人力社保部门于2016 年 2 月 18 日 (星期四)前,上报本单位春风行动工作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并于2016 年 3 月 25 日 (星期五)前上报本部门开展春风行动的情况总结和统计表。
联 系 人:赵亚丽
联系电话:83218153
内网邮箱:user154
附件:2016年春风行动工作情况统计表
津人社办发〔2016〕18号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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