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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政策君
发表于 2020-7-2 10:33:02
[案例]130001735 购买业务用的烟及部份礼品是否视同销售物缴纳增值税?
购买业务用的烟及部份礼品是否视同销售物缴纳增值税?
[案例]130001735
公司因业务需要,将购买的实物送给他人,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令2008年第50号)第四条“(八)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视同销售行为,需要视同销售计征增值税。 (注:上述答案仅供参考,具体事宜请向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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