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政策君 发表于 2020-7-2 10:32:48

北京市管公积金 北京住房公积金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政策解读

内蒙古人社局
关于举办农畜产品加工职业高技能领军人才技能研修班的通知

内人社办发〔2015〕294号
关于举办农畜产品加工职业高技能领军人才
技能研修班的通知

各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治区有关厅局、单位:
为深入推进“人才强区”工程,充分发挥农牧业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培养和储备人才的作用,全面提升我区农畜产品加工从业人员的基础理论知识层面,更好更快地把我区建设成绿色农畜产品生产加工输出基地,促进我区农牧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决定举办全区农畜产品加工职业高技能领军人才技能研修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一)我区绿色食品生产加工安全体系的构建;
(二)内蒙古典型畜产品安全生产与加工关键技术;
(三)食品营养与健康;
(四)食品安全及检测技术。
二、参加人员
各盟市具有农畜产品加工、食品检验或乳品检验职业(工种)高级工、技师职业资格3年(含3年)和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人员。(培训分配名额附后)
三、培训时间和地点
(一)培训时间:2015年11月7日——12日,11月6日全天报到。
(二)报到地点:包头市土右旗内蒙古敕勒川大酒店(萨拉齐火车站下车乘内农大职院校车前往)
四、相关费用
(一)培训费用由我厅给予补贴。
(二)参加培训学员的往返交通费由派出单位承担。
五、其他事项
对参加培训合格人员,颁发《高技能领军人才技能提升培训合格证书》,优先一年申报上一等级职业资格;参加培训的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教师,在同等情况下优先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称。
请各盟市接此通知后,尽快通知相关部门,做好参加培训准备工作,并将培训回执表(附件2)于11月3日前传真至内蒙古农业大学职业技术学院。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联系人:王蒙 电话:6944622
农大职业技术学院联系人:于淼(18648609434)
赵雪平(18504712452)
传真:0472-8887476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5年10月26日








全区农畜产品加工高技能领军人才培训
名额分配表

序号
盟 市
名额
1
呼和浩特市
2
2
包头市
2
3
呼伦贝尔市
2
4
兴安盟
2
5
通辽市
2
6
赤峰市
2
7
锡林郭勒盟
2
8
乌兰察布市
2
9
鄂尔多斯市
2
10
巴彦淖尔市
2
11
乌海市
2
12
阿拉善盟
2
13
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
14
内蒙古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2
15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科学院
2
合计

30



高技能人才培训项目推荐表

推荐单位(盖章):
姓名
性别
民族
工作单位
职称(职业资格)
联系电话
(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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