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地方税务局 辽地税函[2002]第119号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灯塔市地方税务局不按时发放新版发票问题的通报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灯塔市地方税务局不按时发放新版发票问题的通报
辽地税函第119号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灯塔市地方税务局不按时发放新版发票问题的通报
辽地税函第119号
全文有效
2002年4月15日
各市地方税务局、省局沈阳、大连分局:
3月13日,《辽宁日报》报道了灯塔市地方税务局不按时发放新版发票的问题,辽阳市局党组已对此问题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辽阳市地方税务局于2002年1月21日下发了《关于在服务业使用干式复写纸印制发票的通知》。1月25日(距新版发票启用还有6天)灯塔市邮政宾馆旧版的旅店业发票即被灯塔市局灯塔中心所缴销,之后曾去人、打电话到该中心所要求领取新版发票,但一直未领到。3月6日住宿邮电宾馆的两名旅客结帐时索要发票未果,遂将问题诉诸报端。
经查,辽阳市局发票所于1月31日通知各分局及时领取新版发票;灯塔市局于2月9日领取后,通知所属各征收单位领取;灯塔中心税务所直到2月25日才前去领取,且始终没有通知邮电宾馆领取新版发票。造成企业连续40余天无法给旅客开具发票,并未如实申报,缴纳2月份税款。
灯塔市局有所属灯塔中心税务所部分工作人员责任心不强,工作失职,给企业造成了不应有的困难,使地税形象受到影响。为此,辽阳市局党组决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给予灯塔市局副局长孙壮通报批评;对5名直接责任人分别给予辞退、免职、告诫、扣发奖金等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向全市地税系统通报。
省局党组在今年全省地方税务工作会议上,针对个别地税机关、地税干部官僚主义严重,工作不负责任的问题,提出要切实加强作风建设。各级地税机关要对照这一事件,认真查找本单位工作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深入整改,以促进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同时,做好发票管理工作。要采取实际措施,落实好发票管理的各项制度;基层局负责发票管理的工作人员要增强责任感,确保新版发票换版工作有序进行;要重点做好群众信访和发票案件管理工作,对查实的举报案件,在认真处理的同时,还要对举报人按规定兑现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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