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管公积金 北京住房公积金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政策解读
内蒙古人社局关于开展2016年度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内人社办发〔2016〕28号
各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治区各委、办、厅、局人事部门,自治区直属各企事业单位人事部门: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申请与管理办法》(人发〔2001〕33号)和《关于开展2016年度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人社专技司函〔2016〕10号)精神,现就2016年度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申报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申报条件。项目申报要严把质量关,好中选优,把项目资助与推进创新驱动和转型发展结合起来,与吸引高层次人才结合起来。申请资助的留学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在外留学一年以上,学有所成,新近回国工作(主要在非教育系统);
2.取得硕士以上学位或获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能独立主持研究开发工作,有培养发展前途;
4.申报项目在国内或本地区、本领域具有领先水平,具有应用开发前景,可产生良好的经济社会效益。
(二)项目类别。按照文件规定,资助项目分重点、优秀、启动三类。其中,重点项目主要资助留学回国人员从事国家重点攻关项目、重大技术改造项目、具有广泛应用前景的技术创新等项目;优秀项目主要资助留学回国人员主持省部级重点科技攻关或技术改造项目,或某一学科领域具有领先水平的研究开发项目;启动项目主要资助新近回国或即将回国的留学人员,从事某一学科或技术领域的研究。
(三)申报重点。请各地区、部门坚持突出重点,围绕中国制造2025,重点申报我国急需发展的新一代信息技术、高档数控机床和机器人、航空航天装备、海洋工程装备及高技术船舶、先进轨道交通装备、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电力装备、新材料、生物医药及高性能医疗器械、农业机械装备以及环保、金融等领域的创新项目。
(四)申报数量。各地区、部门不超过3项;省部共建留学人员创业园以及留学人员集中的地区、部门可适当增加申报数量,不超过5项。申报项目数量超额的,必要时按申报项目顺序对超额项目进行核减。
二、申报程序
(一)请各地区、部门收到通知后,在各自范围内组织开展申报工作。
(二)本次申报将试用“留学人员回国服务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ptpm.mohrss.gov.cn:8080/)进行网上申报,涉密项目请采用纸质方式申报。
(三)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为系统高级账户,可按权限分配下级账户,各地区、部门或留学人员录入具体申报数据。系统操作过程中如有问题,可参见系统内帮助文档。
(四)申报项目须逐级审核上报。申报人填写申报材料后,请各地区、部门对申报项目(申报条件和申报数量)进行初审,按要求由申报系统报送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五)网上申报后,各地区、部门须同时报送纸质材料,包括申报函(附项目名单)、项目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加盖公章)。
(六)申报项目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把关,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评审后确定。
三、申报时间
各地区、部门务于2016年2月26日前,按照要求将项目申报材料报送至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逾期不报视为放弃。
联 系 人:塞 夫
联系电话:0471-6268105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6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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