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管公积金 北京住房公积金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政策解读
天津人社局关于评选推荐全国测绘地理信息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劳动模范的通知
津人社办发〔2016〕77号
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规划局,市规划局所属各有关单位:
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激励测绘地理信息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继续奋发向上、开拓进取,不断开创测绘地理信息事业发展的新局面,人社部、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联合下发《关于评选全国测绘地理信息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劳动模范的通知》(人社部函〔2016〕73号),决定在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建局60周年之际评选表彰一批全国测绘地理信息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劳动模范,现将我市评选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推荐范围和推荐名额
(一)评选推荐范围
全国测绘地理信息系统先进集体的评选推荐范围:我市测绘地理信息系统从事测绘地理信息生产、科研、管理、后勤服务等工作的处级及以下基层单位、内设机构及临时集体。
全国测绘地理信息系统先进工作者、劳动模范的评选推荐范围:我市测绘地理信息系统工作满5年以上的在职干部职工。
已经获得省部级以上先进工作者、劳动模范等荣誉称号的人员,如在近5年内做出新的突出贡献,可推荐评选。
(二)推荐名额
按照国家分配名额,我市将推荐全国测绘地理信息系统先进集体1个,全国测绘地理信息系统先进工作者或劳动模范1名。
各区县可推荐全国测绘地理信息系统先进集体1个,全国测绘地理信息系统先进工作者或劳动模范1名;市规划局所属各有关单位可推荐全国测绘地理信息系统先进集体1个,全国测绘地理信息系统先进工作者或劳动模范1名。
二、评选推荐条件
(一)全国测绘地理信息系统先进集体评选推荐条件
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领导班子整体功能发挥好,认真落实上级党组织对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要求,严格党内生活,严格组织制度,严明组织纪律,团结协作,锐意改革,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生活,近5年来无违法违纪现象;规章制度健全,各项工作管理规范,运转协调,措施得力,效果明显;大力弘扬测绘精神,职工队伍具有强烈的团队精神、敬业精神和服务意识,单位风气正,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强。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着力加强测绘地理信息生产能力建设,优质高效完成基础测绘、地理国情监测及重大测绘地理信息工程项目,获业界广泛赞誉。
2.积极拓展测绘地理信息应用,为重大战略决策、工程项目、脱贫攻坚和应急救灾等提供了有力的测绘地理信息支撑保障。
3.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在测绘地理信息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和人才培养等方面做出了突出贡献。
4.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在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后勤服务及其他方面做出了突出成绩。
(二)全国测绘地理信息系统先进工作者、劳动模范评选推荐条件
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带头弘扬测绘精神,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献身测绘地理信息事业的精神;严于律己,廉洁奉公,诚实守信,作风正派,关心集体,团结同志,在群众中享有较高的威信。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长期在条件艰苦、环境恶劣的基层一线岗位工作,甘于奉献,不计名利,出色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发挥了显著的引领示范作用。
2.专业素质过硬,技术水平高,创造性地解决了测绘地理信息生产服务重大难题,大幅提高了生产效率和服务质量。
3.在应对自然灾害、突发公共事件、反恐维稳等急难险重测绘地理信息保障服务任务中,冲锋在前,表现突出。
4.勇于开拓创新,取得重要测绘地理信息发明创造、科研成果,或开创新的应用服务模式,有力地支撑了测绘地理信息事业转型升级。
5.敢于担当,善于管理,在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和后勤服务及其他方面做出了突出贡献。
6.在平凡的岗位上,甘于奉献,辛勤劳动,做出了突出贡献。
三、评选推荐程序和工作要求
(一)评选推荐程序
评选推荐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自下而上、逐级推荐、差额评选、民主择优的方式,严格履行规定的推荐程序。
1.按照评选推荐条件,拟推荐对象由所在单位民主推荐、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并在本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推荐对象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
2.由区县人力社保局、规划局对推荐对象及市规划局对所属有关单位推荐对象进行审核后,报市评选推荐全国测绘地理信息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劳动模范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3.市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推荐对象的事迹材料进行审核,并以适当方式组织召开民主推荐会,进行民主推荐,参考民主推荐情况,结合事迹材料提出拟推荐意见,报市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
4.市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对拟推荐意见进行审议,研究确定我市推荐对象报全国测绘地理信息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劳动模范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全国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初审。
5.经初审确定的正式推荐对象,将在市级主要新闻媒体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向全国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正式推荐材料。
6.全国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领导小组成员等对被推荐对象有关材料进行复审,确定拟表彰对象,并在全国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全国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正式表彰对象。
在推荐评选过程中,对推荐对象存在异议的,推荐地区和有关单位应认真进行调查,并尽快提出处理意见。如果不及时反馈意见,将取消该推荐对象的评选资格。
(二)评选推荐要求
1.严格评选条件,确保评选质量。坚持以政治表现、工作业绩、贡献大小作为衡量标准,优中选优,推荐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有突出的事迹,确保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对拟推荐对象要采取适当方式进行考察了解,无异议后方可上报;被推荐对象为机关事业单位干部的,须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征得干部管理部门同意,并征求纪检监察和卫生计生部门意见。被推荐对象为企业或企业负责人的,须按照管理权限征求其所在地纪检监察、审计、工商、税务、环保、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安全生产、卫生计生部门的意见。
2.坚持面向基层和工作一线。评选重点要面向基层单位、面向基层一线干部职工。相当于副局级及以上单位和个人不参加评选。处级干部比例控制在先进工作者的20%以内(处级干部包括担任非领导职务的干部),企业负责人控制在劳动模范的20%以内。在事业单位担任领导职位、具有高级职称并继续从事教学、科研等方面工作,作出特殊贡献的专家和学术带头人,可按科研人员参加评选。
3.严肃推荐评选工作纪律。严肃推荐评选纪律,严把事迹材料审核关,认真处理群众举报,杜绝暗箱操作。对于伪造身份、事迹材料骗取荣誉或未严格按照评选推荐条件和规定程序推荐的单位或人选,经查实后撤销其评选资格,取消推荐名额,并取消有关区县或单位参加下一届评选推荐活动的资格。对于已授予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劳动模范荣誉称号的表彰对象,如发生违法违纪等行为,将撤销其所获荣誉称号,并收回奖牌、奖章、证书,停止享受有关待遇。
四、进度安排
各区县及有关单位要严格履行规定程序,抓紧组织推荐工作,于5 月 20 日 (星期五)前将《推荐对象汇总表》、推荐对象先进事迹材料及公示情况,纸质版和电子版报市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先进事迹材料分为综合表现和主要业绩两部分。综合表现内容包括政治、思想、工作态度、纪律等,字数控制在300字以内。主要业绩要写明该项工作在本地区、本行业的水平,以及本人承担的职责和发挥的作用等,文字要求准确精炼,字数控制在1500字以内。
正式推荐对象须填写《全国测绘地理信息系统先进集体推荐审批表》、《全国测绘地理信息系统先进工作者、劳动模范推荐审批表》、《先进工作者征求意见表》、《企业和企业负责人征求意见表》、简要事迹宣传材料报市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简要事迹宣传材料要求言简意赅、重点突出,避免面面俱到、空话套话,切实反映被推荐单位和个人的突出事迹和工作亮点,字数控制在500字以内。推荐的先进工作者、劳动模范需另附2寸蓝底彩色证件照6张(附电子版),并在照片背面注明单位、姓名。
所有推荐材料请同时报送纸质版和电子光盘版。纸质版材料用A4纸打印,一式5份。所有表格电子版可在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门户网站通知公告栏目下载(http://www.sbsm.gov.cn)。
五、奖励办法
坚持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鼓励为主的原则。对评选出的先进集体授予“全国测绘地理信息系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颁发奖牌和证书;对评选出的机关事业单位干部授予“全国测绘地理信息系统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企业人员等授予“全国测绘地理信息系统劳动模范”荣誉称号,并颁发奖章、证书,享受省部级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待遇。
六、组织领导
市人力社保局、市规划局联合组成天津市评选推荐全国测绘地理信息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劳动模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此次评选推荐的组织领导和审核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规划局,负责此次评选推荐的日常工作。各区县有关部门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密切配合,认真做好评选推荐工作。
联系人:市规划局人事处 张桂荣
联系电话:23540472、23541353(传真)
地址邮编:和平区西康路48号 300070
市公务员局考核奖惩处 梁金榜
联系电话:83605699、83605284(传真)
地址邮编:和平区解放北路167号 300040
附件:天津市评选推荐全国测绘地理信息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劳动模范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
市人力社保局 市规划局
2016 年 5 月 19 日
附件1
天津市评选推荐全国测绘地理信息系统先进
集体和先进工作者、劳动模范工作
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
领导小组:
组长: 鲁承斌 市规划局副局长
汤建华 市公务员局局长
成员: 石 英 市规划局人事处处长
朱 明 市公务员局考核奖惩处调研员(主持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任: 石 英 市规划局人事处处长
朱 明 市公务员局考核奖惩处调研员(主持工作)
成员: 张桂荣 市规划局人事处副调研员
梁金榜 市公务员局考核奖惩处调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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