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政策君 发表于 2020-7-2 10:20:24

北京市管公积金 北京住房公积金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政策解读

天津人社局
关于评选推荐全国防沙治沙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津人社办发〔2016〕79号
有关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绿化委员会、林业局: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绿化委员会国家林业局关于评选全国防沙治沙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人社部函〔2016〕81号)精神,为做好我市评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推荐范围和名额
(一)评选范围
全国防沙治沙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范围为参与我市防沙治沙工作的单位和个人。全国防沙治沙先进集体重点面向区县及其以下的基层单位,先进个人重点面向长期工作在防沙治沙一线、成绩突出的农民群众、治沙大户和科研、工程、技术人员以及区县及其以下的基层单位干部、职工。
(二)推荐名额
按照人社部函〔2016〕81号文件要求,我市将推荐全国防沙治沙1个先进集体,1名先进个人。
武清、宝坻、蓟县三个区县各推荐1个先进集体和1名先进个人,先进个人为处级以下(不含处级)干部。
二、评选推荐条件
(一)“全国防沙治沙先进集体”评选推荐条件
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防沙治沙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高度重视防沙治沙工作,经常性发动群众积极投身防沙治沙事业,组织和参与防沙治沙工作,成绩显著,为保障区域经济发展和改善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条件贡献突出。在具备上述基本条件的基础上,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组织防沙治沙工作力度大、效果好,区域内林草植被显著增加,沙化土地面积明显减少,或沙化扩展趋势得到有效遏制,生态状况得到根本改善;
2.积极参与防沙治沙,致力于保护、改善沙区生态和提高群众生活水平,成效显著,产生积极影响;
3.在防沙治沙人才培养或科学研究、荒漠化监测及技术推广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
4.在资金、技术等方面支持防沙治沙事业,事迹突出,产生重大影响;
5.其他认真组织或积极参与防沙治沙并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
(二)“全国防沙治沙先进个人”评选推荐条件
政治坚定,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在政治上、思想上和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一致,遵纪守法;长期从事防沙治沙工作,认真履行职责,吃苦耐劳,无私奉献;对推进本地区、本部门防沙治沙工作有突出贡献,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长期在防沙治沙一线从事防沙治沙工作的劳动者,治理规模大,成效显著;
2.从事防沙治沙科学研究、技术推广、荒漠化监测或人才培养工作,并取得重要发明创造或科研成果、重大监测成果,作出突出贡献,对推进防沙治沙工作发挥重要作用;
3.长期负责组织、领导防沙治沙工作,积极带动本地区、本部门防沙治沙事业发展,取得了突出成效;
4.从事沙区林草植被保护工作,敢于同破坏沙区林草植被的行为作斗争,成绩显著,事迹突出;
5.其他认真组织或积极参与防沙治沙并取得显著成绩的人员。
三、评选推荐程序
全国防沙治沙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推荐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按照自下而上、逐级推荐、差额评选、民主择优的方式进行,严格执行“两审三公示”制度。
(一)拟推荐对象由所在单位按照评选条件,民主择优推荐,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并在本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推荐对象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
(二)在区县人力社保部门、绿化委员会、林业部门及相关推荐部门自下而上逐级推荐审核的基础上,市人力社保局、绿化委员会、林业局对本地区推荐对象名单和材料进行审核后,报全国防沙治沙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初审。初审通过后,在全市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为推荐对象基本情况。公示无异议后,正式向全国防沙治沙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报送推荐材料。
(三)全国防沙治沙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对各地各部门推荐对象进行审核,确定拟表彰名单,并在全国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印发表彰决定。
四、评选推荐要求
(一)坚持评选标准,严格审查把关。坚持以政治表现、工作实绩和贡献大小作为衡量标准,严格把关,力求把在基层一线默默无闻、无私奉献、贡献突出的集体和个人推荐上来,使推荐对象既具有代表性,又具有先进性、典型性和示范性。有关区县人力社保部门和绿化委员会、林业部门负责本区、县的推荐评选工作,要认真审查推荐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和业绩贡献,把好事迹先进关,认真审查推荐材料的真实性,把好材料质量关,认真审查推荐工作规范性,把好推荐程序关,确保评选推荐质量。
(二)坚持面向基层,面向生产一线。推荐评选工作要面向基层和生产一线,面向参与防沙治沙的各条战线,面向社会各个阶层,尤其要向长期工作在条件艰苦、环境恶劣地方的基层单位和个人、公益企业以及农民群众倾斜。县级及以上党委、政府和县处级干部不参加评选。在事业单位担任领导职务、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并长期从事防沙治沙教学、科研、生产等方面工作且作出突出贡献者,可按科研人员和工程技术人员对待。在评选推荐过程中,要优先推荐近几年来受过相关业务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适当关注女同志和少数民族同志,兼顾各行各业的同志。
(三)严肃评选纪律,加强监督检查。要建立评选推荐工作责任制,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确保所有候选集体和个人平等参选,防止“弱势陪选”。对伪造身份、事迹材料骗取荣誉或未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规定程序推荐的,经查实后取消其评选资格或撤销奖励。对在评选推荐工作中有严重失职、渎职或弄虚作假、借机谋取私利、收受贿赂等违法违纪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推荐的企业和企业负责人,由市林业局或部门(系统)向所在地工商、税务、审计、纪检监察、环境保护、卫生计生、人力社保、安全生产等有关部门征求意见(企业和个人不得出面向有关部门征求意见);推荐的机关、事业单位干部,须经纪检监察、卫生计生等部门签署意见,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征得有关部门同意;凡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和造成严重职业危害,拖欠职工工资,欠缴职工养老、工伤、医疗、失业、生育保险的企业及其负责人,不能参加评选。
(四)按时报送材料,确保工作进度。有关区县须在2016 年 6 月 3 日前 报送推荐材料(附电子版),推荐材料包括推荐工作报告、推荐对象汇总表、推荐对象简要事迹材料(2000字左右)各两份。对我市确定的正式推荐对象,各有关区县于7 月 5 日前 上报正式推荐材料。正式推荐材料包括:全国防沙治沙先进集体推荐审批表、全国防沙治沙先进个人推荐审批表、全国防沙治沙先进个人征求意见表各一式8份,统一用A4纸上报(以上表格及推荐对象汇总表可在国家林业局网站http://www.forestry.gov.cn下载)。
五、奖励办法
本着以精神鼓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的原则,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绿化委员会、国家林业局联合下发表彰决定,对全国防沙治沙先进集体颁发奖牌和荣誉证书,对全国防沙治沙先进个人授予奖章、颁发荣誉证书。
六、组织领导
市人力社保局、市绿化委员会、市林业局联合成立天津市全国防沙治沙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负责我市评选推荐工作的组织领导和评审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林业局营林处,负责评选推荐日常工作。

联系人:天津市林业局营林处 吴应录
联系电话:23338284、23338286(传真)
电子邮箱:3230037049@qq.com
地址邮编:天津市河西区紫金山路3号增1号 300074
市公务员局考核奖惩处 朱国利
联系电话:83605284
电子邮箱:gwykjc@163.com
地址邮编:天津市和平区解放北路167号天津市公务员局考核奖惩处 300040

附件:天津市评选推荐全国防沙治沙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



市人力社保局 市绿化委员会 市林业局
2016 年 5 月 26 日








附件

天津市评选推荐全国防沙治沙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

一、领导小组
组 长:张宗启 市林业局局长
汤建华 市公务员局局长
副组长:吴学东 市林业局副局长
成 员:朱 明 市公务员局考核奖惩处处长
齐崇辉 市林业局营林处处长
冯学良 市林业局调研员
伍春华 市林业局调研员
姬铁军 市林业局发展计划处处长
杨明众 市林业局办公室副主任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 任:齐崇辉(兼)
朱 明(兼)
成 员:杨明众(兼)
吴应录 市林业局营林处干部
朱国利 市公务员局考核奖惩处干部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天津人社局 津人社办发〔2016〕79号 关于评选推荐全国防沙治沙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