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管公积金 北京住房公积金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政策解读
内蒙古人社局关于2016年自治区人才开发基金使用项目的通知
内人社办发〔2016〕149号
各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治区各有关单位: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人才开发基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内政办发〔2001〕1号)精神,2016年自治区财政为人才开发基金安排资金1150万元。在总结以往基金使用工作的基础上,围绕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人才创新创业能力提升,经自治区人才开发基金管理委员会研究,确定了2016年自治区人才开发基金使用项目。其中,单位项目11项(见附件1),资助金额共967万元;高层次人才个人项目41项(见附件2),资助金额共183万元。
内蒙古自治区人才开发基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5月25日
附件
内蒙古自治区2016年度(总第十六批)人才开发基金使用一览表(单位项目).xls
内蒙古自治区2016年度(总第十六批)人才开发基金使用一览表(个人项目).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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