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130001587 以质量服务费开具的发票可作为进项进行抵扣吗?
以质量服务费开具的发票可作为进项进行抵扣吗?
[案例]13000158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8号]第一条规定: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 所以,赔偿费不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因此,对方不应该给您开具专票,您也无法抵扣。 (注:上述答案仅供参考,具体事宜请向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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