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政策君 发表于 2020-7-1 11:21:21

[案例]130001501 一般纳税人执行的是按简易办法征收的增值税税率,税率有变化吗?


一般纳税人执行的是按简易办法征收的增值税税率,税率有变化吗?
[案例]130001501
根据《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 9号)的规定,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的下列货物,可选择按照简易办法依照6%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1.县级及县级以下小型水力发电单位生产的电力。 小型水力发电单位,是指各类投资主体建设的装机容量为5万千瓦以下(含5万千瓦)的小型水力发电单位。 2.建筑用和生产建筑材料所用的砂、土、石料。 3.以自己采掘的砂、土、石料或其他矿物连续生产的砖、瓦、石灰(不含粘土实心砖、瓦)。 4.用微生物、微生物代谢产物、动物毒素、人或动物的血液或组织制成的生物制品。 5.自来水。 6.商品混凝土(仅限于以水泥为原料生产的水泥混凝土)。 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后,36个月内不得变更。 暂时没有规定对一般纳税人按3%的增值税税率进行简易办法征收。 (注:上述答案仅供参考,具体事宜请向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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