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政策君 发表于 2020-7-1 11:18:44

[案例]130001238 购货发票丢失该如何入账?


购货发票丢失该如何入账?
[案例]130001238
纳税人发生发票遗失或被盗(抢)的,应先到公安机关办理报失手续,提供公安机关相关证明材料。 若纳税人遗失或被盗(抢)普通发票的,必须自行到辖区内的地级市报刊上刊登“遗失声明”,同时持刊登“遗失声明”时取得的发票(发票的抬头必须有企业的名称)到税务机关查验。 若遗失或被盗(抢)的是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在《中国税务报》上刊登“遗失声明”,并自行到辖区内的地级市报刊上刊登“遗失声明”,同时持刊登“遗失声明”时取得的发票(发票的抬头必须有企业的名称)到税务机关查验。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的有关规定: 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若遗失普通发票的,您公司可凭开票方提供的发票存根联或记帐联的复印件,并在复印件上注明“此件是我单位提供,与原件相符”,加盖公章后交您公司作为原始凭证。 (注:上述答案仅供参考,具体事宜请向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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