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政策君 发表于 2020-7-1 11:16:47

[案例]130000975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如何填写?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如何填写?
[案例]130000975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新办商贸企业增值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紧急通知》(国税发明电37号) 规定: 辅导期一般纳税人,在次月进行纳税申报时,按照一般纳税人计算应纳税额方法计算申报增值税。 如预缴增值税超过应纳税额的,经主管税务机关评估核实无误,多缴税款可在下期应纳税额中抵减。 你们企业当期应纳税额3400元,多缴税款5000元,按照规定可抵减应纳税额。 请你们单位直接向主管国税机关提出抵减要求,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实后予以抵减,同时主管国税机关会指导你们单位填写申报表。 (注:上述答案仅供参考,具体事宜请向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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