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管公积金 北京住房公积金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政策解读
天津人社局关于印发天津市技工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安全教育课教学大纲(试行)的通知
津人社办发〔2016〕173号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技工院校办学主管部门,各技工院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工作的部署和安全天津建设的目标任务,依据《天津市学校安全条例》、《天津市控制吸烟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46号)、《安全天津建设纲要(2015-2020年)》、《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明确和规范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的意见》(津政发〔2016〕6号)及有关法规规定,我局编制了《天津市技工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安全教育课教学大纲(试行)》,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安全教育的重要性。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对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观念,扎实开展安全教育,帮助学生掌握安全防范知识和技能,增强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
二、将安全教育纳入必修内容。自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开始,本市技工院校和职业培训机构应将安全教育课纳入技工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教学,制定教学(培训)计划,配备教学(培训)师资,遴选合适教材,按照规定课时开展教学活动。
三、加强安全教育教学指导监督。各区人力社保部门和技工院校办学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职业培训机构及技工院校开展安全教育教学活动的指导和监督,在职业培训机构和技工院校安全工作检查、教育教学评估、评优等方面实行安全教育“一票否决”。对未将安全教育纳入教学的职业培训机构和技工院校,要严格追责,严肃问责。
附件:天津市技工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安全教育课教学大纲(试行)
附件:津人社办发〔2016〕173号 附件
2016 年 11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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