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130001545 发票开具有误应如何处理?
发票开具有误应如何处理?
[案例]130001545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补充通知>国税发〔2007〕18号第一条第四款规定因开票方有误购买方拒收专用发票时,销售方须在专用发票认证期限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申请单,并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应蓝字专用发票的信息,同时提供由购买方出具的写明拒收原因、错误具体项目及正确内容的书面材料,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后出具通知单。 销售方凭通知单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给文件第二条规定税务机关为小规模纳税人代开专用发票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比照一般纳税人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处理办法,通知单第二联交代开税务机关。 (注:上述答案仅供参考,具体事宜请向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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