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130001328 已经认证过的抵扣联丢失有什么解决办法吗?
已经认证过的抵扣联丢失有什么解决办法吗?
[案例]130001328
根据《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国税发156号)第二十八条二款规定: 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如丢失前未认证的,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到主管税务机关认证,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因此,按照上述规定,贵公司丢失已认证相符的专用发票的抵扣联,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注:上述答案仅供参考,具体事宜请向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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