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政策君 发表于 2020-7-1 11:01:07

[案例]130001114 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不可以申请免税发票吗?


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不可以申请免税发票吗?
[案例]130001114
已取消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可免税的规定。 根据财税170号文,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9年1月1日以后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 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8年12月31日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 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属于条例第十条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包括摩托车、汽车、游艇),按简易办法依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包括摩托车、汽车、游艇),减按2%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注:上述答案仅供参考,具体事宜请向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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