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130005821 生产企业自营出口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货物需要多长时间?
生产企业自营出口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货物需要多长时间?
[案例]130005821
1.《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及附表》3份; 2.《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明细表》2份 ; 3.出口货物退(免)税正式申报电子数据; 4.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 5.出口收汇核销单(出口退税专用)(准予在180天内提交出口收汇核销单的,可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或远期收汇证明(进行外汇管理改革的试点地区企业申报时不需提供纸质核销单); 6.出口发票; 7.有进料加工业务的还应提交: ①《生产企业进料加工登记申报表》 ②《生产企业进料加工进口料件申报明细表》 ③《生产企业进料加工海关登记手册核销申请表》 ④《生产企业进料加工贸易免税证明》 8.属于委托代理出口业务的还应提供受托外贸企业主管退税的税务机关开具的《代理出口货物证明》; 9.消费税《税收(出口货物专用)缴款书》或出口货物完税分割单(列名生产企业出口外购产品应税消费品的提供)。 提供资料完整、填写内容准确、各项手续齐全的,当即予以受理,并在2个工作日内转下一环节。 对生产企业的“免、抵、退”税申报应该在月底前审核、审批完成。 (注:上述答案仅供参考,具体事宜请向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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