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政策君 发表于 2020-7-1 10:41:22

[案例]130002182 是否可到税务局开销售返利的红字发票?


是否可到税务局开销售返利的红字发票?
[案例]130002182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商业企业向货物供应方收取的部分费用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36号)规定,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与商品销售量、销售额挂钩(如以一定比例、金额、数量计算)的各种返还收入,均应按照平销返利行为的有关规定冲减当期增值税进项税金,不征收营业税。 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各种收入,一律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注:上述答案仅供参考,具体事宜请向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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