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管公积金 北京住房公积金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政策解读
内蒙古人社局关于劳务派遣公司异地设立分公司 实行信息公开的通知
内人社办发103号
各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近年来国家和自治区实行证照分离的有关规定,现就劳务派遣公司异地设立分公司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依法依规办理劳务派遣经营许可和年度审核时,对在异地设立分公司的劳务派遣公司,均要在许可和年度审核中注明基本情况,填写《劳务派遣企业异地设立分公司信息表》(见附件),并由行政许可机关及时在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向社会公开。
二、按照企业信息共享原则,将许可信息及时推送盟市工商行政部门“信息交换平台”,进行信息比对,并报送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三、加强事后监管工作。为维护劳务派遣员工的合法权益,依据《劳动合同法》和《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劳务派遣暂行规定》,对劳务派遣企业和用工单位的用工方式、参加社会保险及缴费情况、劳动报酬支付情况等,依法依规进行监管。
四、劳务派遣公司异地设立分公司经信息公开后,不再向业务经营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
附件:劳务派遣企业异地设立分公司信息表(略)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8年4月28日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