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管公积金 北京住房公积金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政策解读
天津人社局关于确认国网天津市电力公司企业年金计划相关事项变更的函
津人社局函〔2017〕71号
太平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关于申请国网天津市电力公司企业年金计划相关事项变更的函》(太平养老津〔2017〕22号)收悉。根据《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1号)及有关规定,现对国网天津市电力公司企业年金计划账户管理合同和托管合同部分条款变更予以确认,企业年金计划登记号仍为120000110012,受托人仍为太平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账户管理人仍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托管人仍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人仍为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太平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计划设立6个证券投资组合。
请受托人认真履行职责,按规定运作。
2017 年 5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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