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130001906 企业发生自然灾害损失,需要作进项税额转出吗?
企业发生自然灾害损失,需要作进项税额转出吗?
[案例]130001906
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8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令2008年第50号)的规定,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非正常损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被盗、丢失、霉烂变质的损失。 这其中不包括自然灾害损失,因此自然灾害损失不需要进项税额转出。 (注:上述答案仅供参考,具体事宜请向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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