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政策君 发表于 2020-7-1 10:28:25

[案例]130002050 哪些固定资产的进项税可以抵扣,哪些不可以?


哪些固定资产的进项税可以抵扣,哪些不可以?
[案例]130002050
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8号)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令2008年第50号)的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四)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自用消费品; (五)本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的货物的运输费用和销售免税货物的运输费用。 纳税人自用的应征消费税的摩托车、汽车、游艇,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因此,纳税人2009年1月1日以后购进的固定资产,如不属于上述不得抵扣的情形,并取得2009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可以按规定抵扣进项税额。 (注:上述答案仅供参考,具体事宜请向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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