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nshuangfeng 发表于 2020-3-27 16:26:01

关于发布《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关于发布《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6号原文链接:http://liaoning.chinatax.gov.cn/art/2018/6/15/art_1777_22985.html
为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和省委、省政府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方便纳税人办理税收业务,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2号)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改革的通知》(税总发〔2018〕26号),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编制了《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现予以发布。本公告自2018年6月15日起施行。《辽宁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辽宁省国家税务局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的公告》(辽宁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3号)和《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的公告》(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2号)同时废止。特此公告。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2018年6月15日
链接:相关政策解读   相关图解

yanshuangfeng 发表于 2020-3-27 16:27:43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关于发布<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办税事
项“最多跑一次”清单>的公告》的解读


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关于发布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2号),要求各地税务机关对“最多跑一次”清单所列办税事项,应全面实现“最多跑一次”。各省税务局可结合本地税收征管条件的实际情况和深化“放管服”改革的总体要求,在国家税务总局清单基础上进一步增列“最多跑一次”的办税事项,形成本省的《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并向社会公告。根据以上规定,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编制了《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以下简称《清单》),并向社会公告,现解读如下:一、《清单》的适用范围辽宁省辖区范围内的纳税人。二、《清单》的内容除税收法律法规明确要求纳税人分环节分步骤办理的事项外,原则上所有办税事项均纳入“最多跑一次”的改革范围。目前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统一口径,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共梳理出189项办税事项清单,比国家税务总局清单105项增列84项。三、服务要求辽宁省各级税务机关办理“最多跑一次”清单范围内涉税事项,在资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情况下,有权受理的税务机关自受理申请到做出办理决定、形成办理结果应一次办结。

yanshuangfeng 发表于 2020-3-27 16:28:59

关于发布《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的公告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关于发布《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