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政策君 发表于 2020-6-30 11:46:36

北京市管公积金 北京住房公积金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政策解读

天津人社局
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等7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增设分站的通知
津人社办发〔2017〕328号
有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设站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我市博士后制度的实施意见>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20号)精神,经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批准,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等7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增设25个分站(名单见附件),请新设站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做好相关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抓紧建立博士后工作体系
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博士后工作管理制度,加强规范化管理。建立由单位主管领导牵头负责,人力资源、科技、财务等相关部门协同配合的博士后工作领导小组,设立日常工作部门,安排专人从事 博士后日常管理工作。
二、充分发挥博士后创新优势
要认真做好博士后的引进、培养和使用工作,2018年至少招收1名博士后进站。要积极与全国已设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的高校、科研院所联系,尽早确定联合招收单位和博士后合作导师。要以多种渠道、多种方式发布博士后招收信息,对申请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人员进行认真遴选。要为博士后创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围绕博士后建立创新团队,充分发挥博士后在企业科技创新中的智力优势。
三、积极参与博士后相关活动
要积极参与国家、我市和所在区人力社保部门开展的各项 博士后活动,组织本单位 博士后申报中国 博士后科学基金、天津市企业博士后创新项目择优资助计划、天津市优秀博士后国际化培养计划等资助项目,并主动加强与我市其他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设站单位的交流合作。
请新设站单位于2018 年 2 月 1 日前 ,将本单位 博士后工作管理制度及管理机构设置情况连同电子版报市人力社保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市博士后工作办公室)。

联 系 人:杨 妤
联系电话:83218136
电子邮箱:tianjinbsh@126.com
地址邮编:天津市和平区建设路18号 300040

附件:增设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分站名单



   2017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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