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政策君 发表于 2020-6-30 11:13:23

北京市管公积金 北京住房公积金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政策解读

天津人社局
关于做好2018年制造业人工成本监测试点工作的通知
津人社办发〔2018〕149号
有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制造业人工成本监测试点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17〕46号)要求,我市今年继续对滨海新区等6个区的88户企业开展制造业人工成本监测试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数据上报网址
按照人社部统一要求,2018年1季度仍沿用原网址填报。自2018年2季度起,监测数据采集后通过新网址填报,新网址为:http://survey.mohrss.gov.cn/rgcb。机构用户名为六位行政区划代码,企业用户名为组织机构代码,初始密码均为123456。
二、确保数据上报及时准确
各区应注意数据上报的时效性。2018年2季度起,数据的采集、上报工作应在每季度结束后1个月内完成。同时,加强对数据质量的审核,数据真实性、合理性、准确性存在问题的,应及时退回企业修改。
三、保持监测样本稳定性
2018年我市监测的88户样本企业与上年度相同,如存在关停破产等情况,应严格按照“同行业、同规模、同登记注册类型”的规则进行替换。2018年2季度起,替换企业由系统自动抽取补充或按照规则替换,确保监测企业总量、结构稳定。
四、严格按要求使用调查经费
近期,人社部将向我局拨付调查经费,我们将根据任务量下拨到有关区。有关区要按照公平合理、厉行节约、注重效益等原则管理和使用调查经费,单独设置会计科目,专款专用,不得扩大开支范围,并承担审计责任。请有关区于5 月 31 日前 上报本单位户名、账号、开户银行等信息,并于12 月 15 日前 汇总编制《2018年制造业人工成本监测经费决算报表》(见附件),报送市人力社保局劳动关系处。

联 系 人:刘芳
联系电话:83218293、83218274(传真)

附件:2018年制造业人工成本监测经费决算报表


   2018 年5 月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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