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管公积金 北京住房公积金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政策解读
天津人社局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关于2017年全市创业担保贷款发放情况的通报
津人社办发〔2018〕156号
各区人民政府:
2017年,全市各级人力社保部门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积极就业政策,支持和鼓励大众创业,全年累计发放创业担保贷款4.4亿元,为创业者提供了有力的资金支持。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改进创业担保贷款管理积极推动创业带动就业的意见》(津银发〔2013〕93号)规定,经区人力社保部门、财政部门和经办银行核实,现将2017年全市创业担保贷款发放情况通报如下:
一、年发放创业担保贷款金额在5000万元以上的区3个:宁河区(5490万元,完成全年计划457%)、滨海新区(5210万元,完成全年计划108%)、东丽区(5120万元,完成全年计划243%);
二、年发放创业担保贷款金额在4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区2个:武清区(4670万元,完成全年计划222%)、津南区(4393万元,完成全年计划209%);
三、年发放创业担保贷款金额在3000万元以上、4000万元以下的区3个:宝坻区(3090万元,完成全年计划147%)、西青区(3010万元,完成全年计划143%)、北辰区(3000万元,完成全年计划142%);
四、年发放创业担保贷款金额在2000万元以上、3000万元以下的区2个:蓟州区(2555万元,完成全年计划121%)、静海区(2220万元,完成全年计划105%);
五、年发放创业担保贷款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2000万元以下的区4个:南开区(1310万元,完成全年计划109%)、河北区(1250万元,完成全年计划104%)、河西区(1240万元,完成全年计划103%)、和平区(1216万元,完成全年计划101%);
六、年发放创业担保贷款金额在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区1个:红桥区(290.6万元,完成全年计划24%);
七、年没有发放创业担保贷款的区1个:河东区。
为推动我市创业担保贷款工作平稳有序健康发展,希望放贷规模较小的区要主动担当作为,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年度目标任务完成,着力营造良好创业氛围。
附件:2017年全市创业担保贷款发放情况表
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
2018 年5 月28 日
附件
2017年全市创业担保贷款发放情况表
单位:万元
序号
区人力社保局名称
创业担保贷款计划数
创业担保贷款完成数
完成比例
1
滨海新区人力社保局
4800
5210
108%
2
和平区人力社保局
1200
1216
101%
3
河北区人力社保局
1200
1250
104%
4
河东区人力社保局
1200
0
0%
5
河西区人力社保局
1200
1240
103%
6
南开区人力社保局
1200
1310
109%
7
红桥区人力社保局
1200
290.6
24%
8
东丽区人力社保局
2100
5120
243%
9
西青区人力社保局
2100
3010
143%
10
津南区人力社保局
2100
4393
209%
11
北辰区人力社保局
2100
3000
142%
12
武清区人力社保局
2100
4670
222%
13
宝坻区人力社保局
2100
3090
147%
14
蓟州区人力社保局
2100
2555
121%
15
静海区人力社保局
2100
2220
105%
16
宁河区人力社保局
1200
5490
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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