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政策君 发表于 2020-6-30 10:38:09

北京市管公积金 北京住房公积金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政策解读

天津人社局
关于开展2018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基本情况调查的通知
津人社办发〔2018〕326号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2018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基本情况调查的通知》(人社部函〔2018〕67号)要求,我市将于11月份,开展2018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基本情况调查(社区直报调查)。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调查时间
调查实施时间为2018 年 11 月 3 日 至9日,调查时点为2018 年 11 月 2 日 24 时 整。
二、调查内容
城乡居民在就业、专业技术和职业技能、职业构成、社会保险、劳动关系、工时、休假、劳动收入、权益维护以及劳动人事争议处理等方面的情况(具体内容见附件1)。
三、调查范围和对象
本次调查在我市16个区抽取的96社区(具体名单见附件2)进行。调查对象为调查城市行政区划内的城乡住户及其居民。
四、调查方式
劳动保障协管员入户访谈,填写调查问卷,并将问卷结果录入直接上报。
五、组织分工
市人力社保局综合计划信息处和市劳动保障服务中心负责调查工作的组织实施,抽取调查样本,培训调查人员,进行入户督导;市人力社保局综合计划信息处对本城市调查数据进行分析,撰写调查分析报告和工作总结;市劳动保障服务中心负责劳务费和督导费的拨付工作。
区人力社保局负责调查的组织推动工作,督导街道、乡镇和社区(村)调查人员按照统一要求实施调查,回收辖管区域内被调查社区(村)的问卷并进行随机审核和回访,调查结束后将问卷报送市人力社保局综合计划信息处。
街道、乡镇负责指导社区(村)调查人员实施入户访谈,采集调查数据,并负责问卷回收、审核,进行数据录入和上传。
调查所需问卷、手册、文具等必要材料和入户纪念品由市人力社保局统一负责提供。
六、时间安排
(一)2018 年 11 月 1 日前 ,完成样本抽取工作,确定调查督导员、调查员,完成调查培训工作。
(二)2018 年 11 月 3 日 至9日,社区(村)调查员开展入户调查工作(调查时点为2018 年 11 月 2 日 24 时 整),市区街道督导员进行督导。
(三)2018 年 11 月 20 日前 ,各社区调查员完成数据初审、录入和上传工作,市、区、街道三级督导员深入各社区进行现场督导并随机抽取部分问卷进行审核回访,综合计划信息处负责完成辅助材料报送。
(四)2018 年 11 月 30 日前 ,完成纸质问卷上报工作,由市人力社保局综合计划信息处集中封存。
七、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此次调查是一项重要的基础性调查,调查结果将成为制定和完善有关政策的依据。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调查任务。
(二)加强经费管理。为顺利推进调查工作,人社部根据调查任务量向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支付调查工作经费。各区开展调查要依法向调查工作人员支付劳动报酬,向调查对象发放纪念品,以调动积极性、提高调查质量。劳动报酬发放对象为承担调查工作并在调查问卷首页签字的调查员、审核人员、回访人员以及承担调查数据录入上报工作的人员。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为本次调查单独设置会计科目,专款专用并承担审计责任,不得扩大开支范围;要按照公平合理、厉行节约、注重效益等原则管理和使用调查工作经费。

联 系 人:薄阳、王卓、于珊丹
联系电话:23331139、83218232、23331149(传真)

附件:1.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基本情况调查住户居民问卷
附件: 2.被调查部门名单



2018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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