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政策君 发表于 2020-6-30 10:34:46

[案例]130002285 单位专门向养猪户出销猪苗,能否得到增值税减免税优惠?


单位专门向养猪户出销猪苗,能否得到增值税减免税优惠?
[案例]13000228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8号)第十五条的规定: 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令2008年第50号)第三十五条的规定: 条例第十五条规定所称农业,是指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业。 农业生产者,包括从事农业生产的单位和个人。 农产品,是指初级农产品,具体范围由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确定。 据此,个体户养殖母猪选育猪子销售符合免征增值税的条件。 申请享受免征增值税的优惠,您需要持税务登记证副本到办税大厅领取《纳税人减免税申请审批表》来填写,提交申请。 (注:上述答案仅供参考,具体事宜请向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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