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130001844 国家税务局对增值税的相关税率是否有调整变动?
国家税务局对增值税的相关税率是否有调整变动?
[案例]130001844
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属矿 非金属矿采选产品增值税税率的通知 》(财税171号): 根据国务院的决定,现将金属矿、非金属矿采选产品增值税税率问题通知如下: 一、金属矿采选产品、非金属矿采选产品增值税税率由13%恢复到17%。 二、食用盐仍适用13%的增值税税率,其具体范围是指符合《食用盐》(GB5461-2000)和《食用盐卫生标准》(GB2721-2003)两项国家标准的食用盐。 三、本通知所称金属矿采选产品,包括黑色和有色金属矿采选产品; 非金属矿采选产品,包括除金属矿采选产品以外的非金属矿采选产品、煤炭和盐。 (注:上述答案仅供参考,具体事宜请向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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