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政策君 发表于 2020-6-30 10:21:42

北京市管公积金 北京住房公积金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政策解读

天津人社局
关于设立第三批天津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的通知
津人社办发〔2019〕49号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委办局(集团公司)、人民团体、大专院校人力资源(教育)部门,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进一步加强优质培训资源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平台建设,加快培养“五个现代化天津”建设的急需紧缺人才,根据《天津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建设管理办法》(津人社局发〔2014〕106号),经单位申报、专家评审认定,决定在天津中医药大学中药制药工程学院、天津泰达低碳经济促进中心有限公司、天津大学远程与继续教育学院等3家单位,设立第三批天津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以下简称“市级基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基地管理
市级基地的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市级基地在提升专技人才能力素质、促进专技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将市级基地作为实施专技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培养急需紧缺人才的重要抓手。要切实落实管理和监督职责,及时通知获准设立的市级基地,督促其制定和完善继续教育基地建设规划,在政策扶持、项目支持、师资队伍建设、资源整合、宣传培训等多方面支持其发展,充分保障市级基地发挥人才培养功能和示范引领作用。
二、夯实基地建设
获批的第三批市级基地要按照有关规定,扎实推进各项基础建设。要不断完善培训场所条件和硬件设施;要健全教学组织、学员考核、教学科研、培训经费、后勤保障等管理制度;要开发有针对性和实效性的培训项目和课程;要建设相对稳定、专兼职相结合的师资队伍,积极开展师资培训;要探索产学研相结合的继续教育协作机制;要积极运用远程在线学习平台,不断提高在线培训和开展现代化远程教育的能力。
三、加强基地考核
市级基地要主动接受上级继续教育主管部门的检查指导和考核监督。严格落实年度计划审核备案制度,市级基地应根据培训需求制定年度任务计划,于每年12月10日前,将年度计划执行情况和下一年度计划报主管部门审核,经审核同意后于每年12月31日前,将上述材料报市人社局备案。
市人社局将加强对市级基地的指导,支持市级基地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交流,并会同主管部门对市级基地进行检查考核。对落实不到位、工作不主动、培训质量不高的市级基地,将给予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整改后仍无法达到要求的,取消市级基地资格。
市级基地在管理运行过程中遇到的情况和问题,请及时反馈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联 系 人:赵文清
联系电话:83218132
电子邮箱:tj_jxjy@163.com
附件:第三批天津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名单

2019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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