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管公积金 北京住房公积金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政策解读
河北人社局“多证合一”改革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2017年重点任务督查工作方案
为落实省委、省政府改革部署,推进“多证合一”改革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顺利实施,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服务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根据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改革督察有关工作的通知》(冀改革办字〔2017〕20号)和《关于认真做好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领衔改革事项推进落实工作的通知》(冀改革办发〔2017〕6号),以及省委、省政府有关督查工作要求,制定本督查工作方案。
一、督查对象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政府及相关部门
二、督查内容
(一)“多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推进落实情况。
1.“八证合一”落实情况;
2.各地“多证合一”改革进展情况;
3.各地“多证合一”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和运行情况。
(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推进落实情况。
1.组织领导制度机制建设情况;
2.随机抽查机制“一单两库一细则”建立情况;
3.政务外网联通及抽查平台的录入情况;
4.各部门实施“双随机”抽查监管情况;
5.确保11月底前实现全覆盖的工作及保障措施。
三、督查安排
(一)全面自查。各地围绕落实省委、省政府改革部署要求,对照督查重点,全面开展自查,深入总结梳理工作落实情况,切实查找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措施以及工作建议,于2017年8月15日前将自查情况报告报省工商局。
(二)实地督查。在各市全面自查基础上,省有关部门组成督查组,于2017年8月15日-22日赴各市(含定州、辛集市)进行实地督查,并在每个设区市随机选取2个县(市、区)开展督查,提高督查效力。
(三)成果运用。督查工作结束后,各督查组根据督查情况认真总结,形成督查报告,并按照“多证合一”改革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督查评分标准(见附件1、2、3),对各地督查情况分别打分,由各组组长签字后,于8月25日前将督查报告和各市督查得分报省工商局,省工商局汇总后报省委改革办和省政府督查室。
四、督查方式
(一)听取汇报。认真听取各市工作情况汇报,查阅相关文件、记录、资料等,重点督查改革落实情况,发现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二)座谈调研。与政府有关部门、企业进行座谈,广泛听取意见建议。
(三)实地走访。采取随机抽查的方式,随机选取部分基层单位和企业,进行实地走访,重点征询当地相关政策是否落实到位、存在问题及意见建议等。
五、督查组组成
(一)督查工作在省委改革办和省政府督查室领导下开展,省工商局牵头组织实施,省工商局、省编委办、省人社厅、省公安厅、省地税局、省商务厅分别选派一名厅级领导干部和一名处级干部,省国税局、省质监局分别选派两名处级干部,省卫计委、省食药监局、省统计局、省人防办、省贸促会分别选派一名处级干部参加,省工商局另行选派两名工作人员参加督查工作。
(二)组成六个督查小组,每组4人,由厅级领导干部带队,分赴各地开展督查。(成员分组名单见附件4)
六、督查要求
(一)自查要实事求是,严禁虚报、瞒报,凡经实地督查发现弄虚作假的,予以通报批评。
(二)实地督查要坚持问题导向,严格按有关标准和要求逐项核查,着力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三)实地督查期间,督查组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附件1:
“多证合一”改革督查考核评分标准 项目 督查内容 考核计分标准 得分 “八证合一”(即: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统计登记、公章刻制备案、社会保险登记证、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出口货物原产地证明书登记证)落实情况(50分) 1.制定本地落实“八证合一”改革实施方案,细化工作措施,明确责任要求。(10分) 未制定实施方案,本项不得分。制定实施方案,但未细化工作措施,扣2分;未明确责任要求,扣2分。 2.按国家和省部署要求全面实施“八证合一”。(30分) 应实施“八证合一”未实施的,每证扣10分,扣完为止。 3.实现“八证合一”信息共享。(10分) “八证合一”相关证照未实现信息共享(暂不具备数据共享交换条件,采用手工方式推送信息的,视为实现信息共享),每证扣5分,扣完为止。 “多证合一”推进情况(30分) 1.成立“多证合一”推进机构或建立部门协调工作机制。(10分) 未成立组织推进机构或未建立部门协调工作机制的,本项不得分。 2.制定本地“多证合一”改革实施方案,明确整合证照事项、责任要求和完成时限(应于9月底前完成)。(20分) 未制定本地“多证合一”改革实施方案,本项不得分。制定实施方案,但未明确整合证照事项的,扣5分;未明确责任要求的,扣5分;未明确完成时限的,扣5分。 已制定方案,并在全省“八证合一”基础上,整合更多证照事项的,每多整合一项加1分。 “多证合一”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和运行情况(20分) 9月底前建成“多证合一”信息共享平台,实现部门间信息共享。(20分) 已制定“多证合一”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实施意见或方案,对平台研究开发建设明确了目标任务、时间节点,要求9月底前完成的,得20分。9月30日前不能完成信息共享平台建设的,本项不得分。 已建成“多证合一”信息共享平台,运行平稳,实现部门间信息共享的,加10分。 总分 附件2:
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
督查考核评分表 序号 督查内容 考核方法 考核分值 实际得分 1 组织领导机制建设情况 是否成立“双随机”领导小组 查看相关文件、资料等 10 共45分 今年是否组织召开工作推进会 10 是否制定并印发联合抽查实施细则 10 今年是否已开展联合抽查 5 是否已编制市级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并向社会公布 10 2 随机抽查机制建设情况 参与部门中未完成“一单两库一细则”部门数量(一个部门减一分,扣完为止) 查看相关资料、照片截图等 5 共35分 参与部门中政务外网未联通的部门数量(一个部门减一分,扣完为止) 10 参与部门中未开始在双随机抽查软件上录入执法人员的部门数量(一个部门减一分,扣完为止) 10 参与部门中未组织过抽查的部门数量(一个部门减一分,扣完为止) 10 3 信息报送情况 少报一次减2分,扣完为止。(3月份自查报告、7月份半年总结、8月初本级清单编制工作情况) 统计今年报送情况的通知文件 10 10 4 推进工作措施 为确保今年11月底前实现随机抽查全覆盖所做的工作及保障措施 查看下步工作措施 10 10 总分
附件3: 县(市、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 督查考核评分表 序号 督查内容 考核方法 考核分值 实际得分 1 组织领导机制建设情况 是否成立“双随机”领导小组 查看相关文件、资料等 10 共50分 今年是否组织召开工作推进会 10 是否制定并印发联合抽查实施细则 10 是否已启动编制县级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10 今年是否已开展联合抽查 10 2 随机抽查机制建设情况 参与部门中未完成“一单两库一细则”部门数量(一个部门减一分,扣完为止) 查看相关资料、照片截图等 10 共40分 参与部门中未组织过的部门数量(一个部门减一分,扣完为止) 10 参与部门中政务外网应联通而未联通的部门数量(一个部门减一分,扣完为止) 10 参与部门中未开始在双随机抽查软件上录入执法人员的部门数量(一个部门减一分,扣完为止) 10 3 推进工作措施 为确保今年11月底前实现随机抽查全覆盖的工作及保障措施 查看下步工作措施 10 10 总分 附件4: 督查组分组名单
一、督查一组
组长:省工商局分管领导
组员:省人防办、省食药监局、省工商局
范围:邯郸、邢台
二、督查二组
组长:省编委办分管领导
组员:省国税局、省统计局、省工商局
范围:衡水、沧州、辛集
三、督查三组
组长:省人社厅分管领导
组员:省地税局、省质监局、省工商局
范围:石家庄、张家口
四、督查四组
组长:省公安厅分管领导
组员:省人社厅、省卫计委、省工商局
范围:唐山、秦皇岛
五、督查五组
组长:省商务厅分管领导
组员:省编委办、省公安厅、省国税局
范围:保定、廊坊
六、督查六组
组长:省地税局副局长
组员:省商务厅、省质监局、省贸促会
范围:承德、定州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