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130001318 向加工单位支付的加工费所收取的收外加工加工费发票其税额能否进行抵扣?
向加工单位支付的加工费所收取的收外加工加工费发票其税额能否进行抵扣?
[案例]13000131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8号)第八条和第十条规定,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应税劳务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 若您企业为一般纳税人,接受应税劳务(发外加工)是用于增值税应税项目(发外加工的产品对外销售并缴纳增值税)的,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注:上述答案仅供参考,具体事宜请向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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