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管公积金 北京住房公积金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政策解读
天津人社局市人社局市地震局关于评选推荐全国地震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
津人社局函〔2019〕77号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震主管部门,市地震局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地震局关于评选全国地震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人社部函〔2019〕112号)精神,为做好我市评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推荐名额
(一)评选范围
全国地震系统先进集体的评选范围:市地震局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各区地震机构。
全国地震系统先进工作者的评选范围:市地震局各工作部门、各区地震机构的在职职工。
已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劳动模范或先进工作者荣誉的人员,近年来若有新的贡献,可以参加此次评选。
(二)推荐名额
按照此次分配的推荐名额,本市将推荐1个先进集体候选单位、1名先进工作者候选人参加评选。
按照评选条件和范围,各区可推荐先进集体候选单位1个或先进工作者候选人1名。市地震局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共推荐先进集体候选单位1个和先进工作者候选人1名。
二、评选条件
(一)全国地震系统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
5.深入推进区防震减灾工作,积极拓宽工作领域,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得到普遍认可。
6.在突发地震事件处置中,及时妥善处理险情,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促进社会和谐作出突出贡献。
7.在其他方面取得显著成绩。
(二)全国地震系统先进工作者评选条件
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热爱防震减灾事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精通业务、敢于担当、恪尽职守,有广泛的群众基础,在本职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无违法违纪行为,原则上从事地震行业5年(含)以上,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地震监测预报、震灾预防、应急处置、科技创新工作体系建设中,以及全面从严治党和综合保障工作中,贡献突出、事迹感人。
2.长期坚守在防震减灾工作一线,刻苦钻研业务,忠于职守,兢兢业业,无私奉献,在基层单位的平凡岗位上作出显著成绩。
3.不畏艰险,勇于奉献,面对复杂情况和问题,意志坚定,敢于担当,善于处置复杂疑难问题,在急难险重任务中表现突出。
4.勇于开拓,在区防震减灾工作中成绩显著,在干部群众中享有较高威信。
5.在完成专项任务和其他方面有突出贡献。
三、评选程序
评选推荐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按照自下而上、逐级推荐、差额评选、民主择优的方式进行,优中选优,确保评选表彰工作质量。严格执行“两审三公示”程序,即初审、复审两次审核,分别在本单位、全市和全国范围内三次公示,公示期均为5个工作日。
(一)按照评选条件,拟推荐对象由所在单位民主推荐、考察审核、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审议决定,并在本单位公示。公示内容包括评选条件、拟推荐对象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等。
(二)拟推荐对象经所在区人社局、地震主管部门审核后,将推荐材料报天津市评选推荐全国地震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评选推荐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地震局将推荐材料直接报市评选推荐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市评选推荐领导小组办公室结合近年来地震工作考核评价情况,对各单位推荐程序的规范性、推荐材料的真实性以及拟推荐对象的基本情况、主要事迹等,进行严格审核,提出拟推荐意见报市评选推荐领导小组。市评选推荐领导小组对拟推荐意见进行审议,研究确定本市推荐对象报全国地震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全国评选领导小组)办公室初审。
(四)经全国评选领导小组办公室初审并报全国评选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对本市正式推荐对象由市评选推荐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全市范围内进行公示。同时,市评选推荐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征求市公安局等部门意见。对正式推荐的先进工作者按管理权限征求组织人事、纪检监察等部门意见。公示无异议后,将正式推荐材料报全国评选领导小组办公室复审。
(五)全国评选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正式推荐对象进行复审,提出拟表彰对象名单报全国评选领导小组审定后,在全国范围内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全国评选领导小组研究确定表彰对象。
四、工作要求
(一)坚持面向基层,面向工作一线
评选推荐要面向基层和工作一线,尤其是向长期在条件艰苦、工作困难地方工作的同志倾斜。副局级或相当于副局级及以上单位和个人、区级以上党委或者政府不参加评选。处级干部比例控制在先进工作者总数的20%以内。在事业单位担任领导职务并具有高级职称且在学术、科研等方面作出特殊贡献的专家和学术带头人,可按科研人员参评。
(二)坚持评选标准,严把质量关
评选推荐要突出实绩导向,以政治表现、工作业绩、贡献大小作为衡量标准,推荐的典型要具有代表性、先进性和示范性。实行自审负责制,所在单位对拟推荐对象要严把政治关、条件关、事迹关、廉政关,确保推荐程序的规范性、推荐材料的真实性。市评选推荐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采取适当方式深入考察了解推荐对象,坚决杜绝带“病”推荐、参评。
(三)严肃评选纪律,加强监督检查
各推荐单位要建立评选推荐工作责任制,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确保所有候选集体和个人平等参选,防止“弱势陪选”。对未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程序推荐的,经查实后,取消推荐对象的评选资格和相应的推荐名额。对在评选推荐工作中有严重失职、渎职或弄虚作假、谋取私利等违法违纪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对于已授予先进集体或先进工作者荣誉的表彰对象,如发生违纪违法行为,将撤销其所获荣誉,并收回奖牌、奖章、证书,停止其享受的有关待遇。
(四)按时报送材料,确保工作进度
各推荐单位请于2019年9月9日前,将推荐材料(纸质版1式2份,电子版发送至专用邮箱)报市评选推荐领导小组办公室,过时未报视为自动放弃。
推荐材料包括:推荐工作报告、先进集体初审推荐表、先进工作者初审推荐表、推荐对象2000字左右的主要事迹。推荐工作报告内容包括:推荐工作组织情况、征求意见情况、考察情况、公示情况、推荐意见(所在区人社局、地震主管部门的推荐意见一并附后)。
经全国评选领导小组初审确定的正式推荐对象,需报送正式推荐材料(纸质版1式6份,电子版报送专用邮箱)。正式推荐材料包括:先进集体推荐审批表、先进工作者推荐审批表、先进工作者征求意见表、推荐对象汇总表和公示材料原件。推荐的先进集体需附6寸反映本单位工作的不同内容彩色照片2张;推荐的先进工作者需附2寸免冠彩色近照5张,5寸反映工作内容彩色照片1张。
上述所有纸质版用A4纸打印,所有表格电子版可在天津市地震局网站“人事教育”栏目下载(http://www.eq-tj.ac.cn/),并严格按照填表说明填写相关表格,不得随意更改格式。
五、奖励办法
对评选出的先进集体授予“全国地震系统先进集体”称号,颁发奖牌和证书;对评选出的先进工作者授予“全国地震系统先进工作者”称号,颁发证书和奖章,享受省部级表彰奖励获得者待遇。
六、组织领导
市人社局、市地震局联合成立天津市评选推荐全国地震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领导小组(见附件),负责本次评选推荐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地震局人事教育处,负责评选推荐的日常工作。
各区、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密切配合,认真做好评选推荐的组织实施工作,严格按照评选程序和要求,坚持实事求是、群众公认的原则,评选推荐出全国地震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
联 系 人:吴 肖、王 超
联系电话:88370329
传 真:88370329
电子邮箱:tjdzjpx2019@163.com(专用邮箱)
通讯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友谊路19号
邮政编码:300201
附件:天津市评选推荐全国地震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
市人社局市地震局
2019年8月22日
附件
天津市评选推荐全国地震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
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
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李振海 市地震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刘华珊 市人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郭彦徽 市地震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于 泉 市人社局人事教育处处长
柴志勇 市地震局人事教育处处长
戴永锋 市地震局办公室副主任
刘爱平 市地震局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
办公室成员:
主 任:于 泉 (兼)
柴志勇 (兼)
成 员:张世举 市人社局人事教育处副处长
吴 肖 市地震局人事教育处干部
王 超 市地震局人事教育处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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