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政策君 发表于 2020-6-29 10:57:13

[案例]130005465 在土地增值税清算中可实行核定征收需符合的条件有哪些?


在土地增值税清算中可实行核定征收需符合的条件有哪些?
[案例]130005465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规程>的通知》(国税发91号)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在土地增值税清算中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实行核定征收。 (一)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设置但未设置账簿的; (二)擅自销毁账簿或者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 (三)虽设置账簿,但账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确定转让收入或扣除项目金额的; (四)符合土地增值税清算条件,企业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清算手续,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清算,逾期仍不清算的; (五)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 (注:上述答案仅供参考,具体事宜请向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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