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130005473 全部使用自有资金开发的房产企业费用如何扣除?
全部使用自有资金开发的房产企业费用如何扣除?
[案例]130005473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清算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20号)第三点第(二)款的规定: “凡不能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利息支出或不能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房地产开发费用在按“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与“房地产开发成本”金额之和的10%以内计算扣除。 ” 全部使用自有资金,没有利息支出的,可按此方法扣除。 (注:上述答案仅供参考,具体事宜请向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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