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政策君 发表于 2020-6-29 10:36:37

北京市管公积金 北京住房公积金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政策解读

天津人社局
市人社局关于开展2019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总结工作的通知
津人社办函〔2020〕15号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部委办局(集团公司)、大专院校人力资源(教育)部门,天津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有关单位:
为全面系统总结2019年各区、各部门、各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经验做法,谋划2020年工作,现就开展2019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总结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结内容
(一)各区人社局,各委办局、集团公司、大专院校等部门的总结应包括:2019年开展继续教育整体情况、国家和我市继续教育政策落实情况、继续教育重点项目(公需科目、专业科目)开展情况、继续教育政策宣传情况、继续教育工作取得成效及存在问题、2020年工作计划等。
    其中,各区人社局牵头汇总本区继续教育政策体系建设情况(制度建设、经费投入等);各委办局牵头总结本行业继续教育管理情况(制定规划、编制专业科目学习内容等)、本行业重点领域培训活动开展情况等;各集团公司、大专院校等单位总结本单位继续教育工作管理(制定继续教育政策、职工教育培训费使用等)情况。
(二)天津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以下简称“市级基地”)的总结应包括:2019年基地建设情况和2020年计划(包含教学场地、师资力量、管理制度、培训质量、财务管理、执行政策等),《天津市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人才培养工程培训情况汇总表(2019年)》(附件1)、《天津市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人才培养工程培训学员汇总表(2019年)》(附件2)以及《市级继续教育基地2020年培训课程和计划备案表》。
二、有关要求
(一)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已纳入年度市政府绩效考核管理目标,请各区、各部门、各单位以及各市级基地高度重视,严格落实《天津市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继续教育条例》规定,按照《天津市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人才培养工程实施意见》(津人才〔2013〕8号)和《天津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建设管理办法》(津人社局发〔2014〕106号)要求,认真开展总结。
(二)各市级基地报送的总结和表格,须经基地主管部门审核。市人社局将对市级基地进行动态调整,报送的总结和表格将作为基地考核评估的重要依据。对作用发挥不明显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限期整改直至撤销。
(三)请各单位于1月20日(星期一)18时前,将总结材料(含电子版)报送至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联 系 人:孙涛
联系电话:83218135、83218134(传真)
电子邮箱:tj_jxjy@163.com

附件:1.天津市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人才培养工程培训情况汇总表(2019年)
2.天津市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人才培养工程培训学员汇总表(2019年)



2020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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