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130006251 当年不需要当地预缴的分支机构如何管理?
当年不需要当地预缴的分支机构如何管理?
[案例]130006251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8号)规定,总机构、分支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都有对当地机构进行企业所得税管理的责任,总机构和分支机构应分别接受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的管理。 即便新设立的分支机构,设立当年不就地预缴企业所得税,但并非免于当地主管税务机关管理。 分支机构应按照当地主管税务机关要求处理相关纳税事项,接受所在地税务机关的监督和管理。 (注:上述答案仅供参考,具体事宜请向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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