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管公积金 北京住房公积金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政策解读
国家人社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举办第六期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负责人培训班的通知
人社厅函〔2016〕160号
人社厅函〔2016〕16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
为提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新任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负责人的理论水平、业务能力和领导能力,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2016年度业务培训班计划的通知》(人社厅发[2016]43号)安排,定于2016年5月底在北京举办第六期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负责人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一)劳动保障监察形势与任务;
(二)宏观经济形势分析;
(三)行政法与行政执法基本知识;
(四)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
(五)劳动保障监察法律制度;
(六)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七)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方式创新;
(八)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规范化建设;
(九)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能力建设;
(十)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及舆情应对。
二、培训对象
近2年内(含2年)新任职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下简称省)、市(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负责人。每省选派5人(新任监察机构负责人不足5人的,按照实际人数报名),任前从事非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优先安排。
三、培训时间和地点
(一)培训时间:2016年5月23至27日,5月22日报到;
(二)培训地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障能力建设中心(北京市朝阳区双桥中路1号)。
四、其他事宜
(一)各地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选派人员参加本次培训,部劳动监察局将对参训人员资格进行审核。
(二)参训人员食宿、培训等费用由我部承担,其他差旅费用自理。
(三)省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汇总参训人员名单后,请于5月12日前将培训班报名表(附件1),传真报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障能力建设中心。
(四)培训班将于5月22日在首都机场和地铁一号线四惠东站安排接站,需要接站的学员请将航班号或车次在接站表上填写清楚,请省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汇总并于5月17日前将培训班接站表(附件2),传真报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障能力建设中心。
乘车路线:乘坐地铁行至四惠东站,东出口(A出口)过天桥-马路对面,公交站牌下安排有部能力建设中心接站车辆;也可自地铁四惠站转乘397路公共汽车,在双桥中路站下车即到。
附件:1.培训班报名表
2.培训班接站表
3.行车示意图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2016年4月29日
北京市管公积金 北京住房公积金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政策解读
国家人社部 人社厅函〔2016〕160号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举办第六期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负责人培训班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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